我愛桂圓寶寶 作品

第117章 抗拒的親事

 那時,我尚年輕,我告訴父親,初婚聽憑父母之命,再娶我想娶一個合心之人。這……便是你的外祖母。” 

 甄蘇聽說過,外祖一生,最愛重的是小謝氏,而非原配之妻的大謝氏。 

 “外祖早就認識外祖母?” 

 “是,我年幼之時,你曾外祖在河東做官,與河東謝氏常有往來。我五歲之時,他便做主與我、大謝氏定下了親事。大謝氏及笄之後,我奉祖父、父親之命前往河東下聘,在回河東的路上我生了一場大病,在客棧之中巧遇了你曾外祖母帶著你外祖母回鄉為謝家老太爺賀壽……” 

 這些往事已經過了幾十年,可每次回想起來,就像是剛發生不久,他還能記得,在自己病得無助之時,小謝氏母女聽說他是大謝氏的未婚夫,如何幫襯,小謝氏又怎樣親自下廚替他煲粥、熬藥。 

 少年情懷,他千百次地想著,如果自己的未婚妻是她就好了。 

 他在客棧養病大半月,小謝氏母女便用心照應大半月。如果那一年入秋,他未能遇到小謝氏,也許就真的病逝在那家客棧。 

 朝夕相處,病中的照顧、陪伴、鼓勵,卻亦讓她走進他的心裡。 

 大謝氏產下孿生子後病逝,剛過七七,河東謝家來人,要將嫡長房謝三姑娘嫁他為繼室,他堅決反對,以前不由自己,繼室人選,他卻想為自己的幸福爭取一回。 

 小謝氏的父親那時在外為官,其母膝下只小謝氏一個孩子,雖有手足,卻都是她父親的妾室所出。 

 “長房岳父說,如果我娶二房嫡姑娘,得答應替謝氏長房做三件事,且這三事皆是我能力範圍之內。” 

 謝、蘇聯姻,原配孃家若是不應,他就不能娶到小謝氏。 

 蘇敬齋為了自己的幸福,答應了謝家長房老太爺的條件。 

 “外祖應了?” 

 “我贏了!”蘇敬齋答了三字,“《大齊律》上,元配仙逝,繼室需得元配孃家人認可,方得妻位。” 

 甄蘇想到了甄遠迎娶虞氏,“我父親扶虞氏為妻房……” 

 “虞氏頂多算是貴妾,而非繼室,繼室入族譜有兩個條件:一,必須有代表原配妻子孃家的人在場,當場表明,認可此婦人成為自家外甥、外甥女的母親;二,婆家上下無法反對她成為繼室妻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