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高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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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是路易十六,有那麼一刻,我的腦海中浮現出一些類似流行音樂的東西。

 今天是公元 1771 年 3 月 18 日。

 我們有幸擁有異常溫暖的天氣。-

 感覺冬天已經過去了,春天終於來了。

 根據水銀溫度計,當前溫度為 11 度。

 那是一個寒冷的早晨,所以我一直在採取各種預防措施來應對寒冷,所以感覺有點溼熱。

 我只脫了一件外套,坐在椅子上。

 然而,它並不是一般的凡爾賽宮。

 這是在巴黎設立的高等法院,相當於日本的最高法院。

 有各種各樣的部門,但我這次所在的部門是法院做出判決的部門。

 審判的內容是,奧爾良家族從英國收到多枚金錠,並進行反改革運動,陷害我和安託瓦內特,是否構成犯罪……臨時審議到了去年年底。因此,最終判決將於今天作出。

 各階層代表出席了評議,聽取了庭審情況,法國民眾對此案十分關心,報紙上、口口相傳。

 但我真的不喜歡這個叫高等法院的組織。

 我們現在正在進行改革,但還沒有能夠消滅盤踞在高等法院的貴族。

 這是因為這個高等法院的一些成員得到了貴族和神職人員的支持,因此它以經常發佈有利於貴族和神職人員的判決而聞名。

 例如,去年1月發生的某貴族被殺案,其判決方式就引起了民眾的批評。

 在距離巴黎市中心稍遠的一個叫南泰爾的地方,發生了一起事件,一位老婦人不小心將泥水濺到了一位貴族男子乘坐的馬車上,與他的部下毆打,然後被劍殺死。 。

 國家憲兵逮捕了這名男子,但高等法院宣佈該男子無罪,稱這名老婦是出於自衛,因為他的下屬別無選擇,只能殺死她,因為她似乎攜帶了一把隱藏的匕首。

 確實,老太婆可能做了壞事,但還是把她打了一頓,然後又用劍刺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