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未成年犯罪的炮灰1

 原身和傅父傅母自然不接受這樣的結果,他們的兒子和弟弟被霸凌,被活活打死,憑什麼殺人犯,就不用付出代價?

 三個殺人犯不滿十二歲,他們的兒子和弟弟也不滿十二歲,三個殺人犯可以改過自新從頭再來,可他們的兒子和弟弟卻再也沒有了從頭再來的機會,這太不公平了!

 原身和傅父傅母選擇上訴,但律師告訴他們上訴的結果也是一樣,希望他們做好心理準備。

 原身和傅父傅母對國家心存希冀,他們相信國家不會讓他們失望,但最終現實是殘酷的,就跟律師說的一樣,二審的判決就是維持一審的判決。

 原身和傅父傅母徹

底崩潰,信念也徹底崩塌,他們的兒子和弟弟白死了!

 原身和傅父傅母不願意接受三個霸凌者家裡的賠償,如果接受了,就意味著他們接受了這樣的審判結果。

 所以他們不要賠償,他們只要公道,既然這裡的法院不行,那他們就去其他法院。

 然而,其他法院得知這個案子後,根本就不受理原身和傅父傅母的訴求。

 傅父傅母為弟弟討公道之路屢屢受挫,精神越來越差,頭髮越來越白,背脊越來越彎,明明才四十出頭的年紀,看起來比六十歲的人還老。

 原身看到父母這樣,心中的仇恨再也壓抑不住,決定靠自己的雙手來為弟弟報仇。

 原身帶了把刀,衝進了三個霸凌者的新學校,但才剛把刀亮出來,只來得及給其中一個霸凌者劃上一刀,就被及時趕來的保安制住了。

 然後,那個被原身劃傷的霸凌者,撿起了原身的刀,狠狠的捅進了原身的身體裡,反殺了原身。

 但是那個霸凌者,依舊沒有受到任何刑事處罰,哪怕他已經滿了十二歲,可滿了十二歲,也只是應當負刑事責任。

 應當啊,多微妙的兩個字啊,跟應該一樣,充滿了不確定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