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大河 作品

第173章 當街擾民案

 朝廷規定,只要是宗教人士,無論什麼信仰,都可以享受免役的特權。

 上有政策支持,下面的地方官員自然也得對這些宗教勢力相敬有加。

 那衙役雖然不爽,卻也不得不拄起水火棍,嘴裡卻依舊在罵著:“福田寺的和尚,我就打不得了?”

 慧川陪著笑臉說道:“貧僧你自然是打得,只是這位大師,是吐蕃的上師,卻千萬不能打!”

 吐蕃的喇嘛?

 兩個衙役面面相覷,雖然他們嘴上說著要打人,也不過是拿棍子嚇唬下旁人,顯得自己有打人的權力。這可是他們與普通草頭百姓唯一的區別了。

 有權不用,過期作廢。哪怕只是一個看上去很可笑的權力。

 就如看門的狗一樣,不叫幾聲,如何能顯得出威風?

 不過,吐蕃的喇嘛啊……那可是當今的國教!

 皇帝都要尊一聲國師的存在!

 可不是他們這種衙役能亂吠的。

 衙役乙終於反應過來,訕訕地說道:“不知這位大,大師,要自首什麼?”

 “此人要殺我,結果撞死在我的金剛杵之下。”烏堅巴指著獨輪車說道。

 車子已經歪倒,卷落的草蓆下,露出一具屍體。

 衙役甲湊前,才看半眼幾乎便吐了出來。

 沾滿泥土的屍體腦袋爛了一大半,黑乎乎爛嘰嘰,還有一點點的肥白正在蠕動。很有可能是剛從地裡挖出來沒多久。

 “我,我去找縣尊……”

 衙役甲狂奔而入衙門。

 達魯花赤與錄事是不會管這種事的,符典史只好帶著衙役甲找上應錄判。

 今日,是針對甄鑫四個案件的開庭審判日。

 辰時剛到,距離正式開庭還有半個時辰,應錄判已經坐在大堂的案前,細細地翻看這幾個案子的卷宗。

 聽到腳步聲,應錄判頭也不抬地問道:“外面,誰在擂鼓。”

 “是一位吐蕃來的喇嘛,說是前來自首。”

 “自首?涉及何事?”

 “說是有個人,被他的金剛杵撞死了。”

 撞金剛杵而死?還有這種找死的方法嗎?

 應錄判略一琢磨,便大概明白。不過是喇嘛無意中殺了個人,只是他為什麼要來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