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江南煙雨中 作品

第五十六章:上繳!(求追讀、求收藏)

李秀萍女士愣神了三秒,直挺挺的朝後倒去,還好沈帆及時拉住了她:“媽你怎麼了?媽你別嚇唬我啊,你說句話啊。”

李秀萍女士緩緩閉上雙眼,心碎的道:“得虧媽還高興的不行,覺得兒子真疼媽,剛發了錢就給媽全轉來了。結果只給媽轉了六萬九分之兩萬......”

“媽,六萬九分之兩萬不是最終值,是可以約分的。我教你,六萬九分之兩萬,分子分母同除一千,這樣就能得出六十九分之二......”

“我不是來學數學的!你一個小孩子身上拿那麼多錢幹什麼?拿來,讓媽保管!”

李秀萍女士腦袋後的佛光瞬間破碎了,取而代之的是貪婪惡魔的黑洞,她嚷嚷道。

“媽,你剛才還說無論我有多少錢你都不會要的......”沈帆無奈的道。

李秀萍女士哼了一聲:“剛才是剛才,現在是現在!你要是拿剛才和現在做對比,你怎麼不拿你剛出生時......反正錢要交給我保管!”

於是,沈帆與李秀萍女士展開了一場據理力爭的辯論。

而論題是,沈帆拿錢究竟有沒有用。

“我要錢當然有用!我難道就不用吃不用喝、不用維持社交關係嗎?”

“你是未成年。”

“我還得交學費、還有大學的生活費,這些讓我拿著總比以後一次又一次的問你要要好吧?”

“你是未成年。”

“我還準備在大學裡投資,只要成功了就是一本萬利,實現利滾利滾利滾利滾利,打斷腿也不用愁的聚寶盆計劃!”

“你是未成年。”

“媽你能不能換一句詞......”

“我是你媽。”

半個小時後,沈帆終於在這場辯論賽中取得了最後的勝利。

勝利的代價是隻需上繳一萬塊,實在是太令人開心了。

交錢就要笑著交,嘻嘻。

雖然又虧了一萬,但總體下來沈帆也能夠接受。

三萬九千塊,除去暑假要請客吃飯的花費,還能留下來三萬五左右。

這些錢,已經足夠他在大學中作為啟動資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