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方向的衝 作品

第五十三章 版本領先

大傢伙是看過飛人的大學生涯的,那種飛在天上用各種動作把球扣進去的表演才能贏得他們的掌聲。

某種意義上來說,芝加哥人比紐約的球迷更挑剔,因為他們曾經擁有過最華麗的球員。

時至今日,風城之子終於回到了他的故鄉。

熟悉的臉龐,熟悉的芝加哥體育館,唯一不熟悉的是uiuC的白色66號球衣變成了刻著三條斜槓的開拓者24號。

但他們的心裡存在著僥倖。

麥克和波特蘭簽下的是2+1的球員合同,最後一年是球員選項。

起初,大夥以為是開拓者老闆不相信麥克的實力,只肯給兩年的短約試試水,讓芝加哥人很不滿意。

但後來被曝出是李邁的經紀人法爾克乾的好事是,大夥連忙收回說出去的話,取而代之的是一致好評。

由於凱爾特人的工資帽沒辦法續約拉里伯德,所以聯盟專門為伯德做出了一個能把他留在波士頓的條約,“簡稱伯德條款。”

他可以無視球隊的工資帽將給球員更多的錢用來續約,條件是為球隊效力三年以上。

但李邁的是2+1啊!

這說明什麼?

這說明飛人根本不想要拉里溫伯格的臭錢。

這代表什麼?

這代表飛人已經在回家的路上了,他們在兩年之後就有機會把飛人帶回芝加哥的機會!

就連李邁的贊助商都表示,更希望邁克爾去更大的城市打球。波特蘭太小了,他們的廣告鋪設達不到最高的效果。

賺得盆滿缽滿的耐克雖然本部在波特蘭,但他們同樣希望李邁能在紐約,洛杉磯或者芝加哥這樣的大都市打球。

非媒體時代裡,大都市就象徵著更多的曝光度,更多的電視轉播。

比如紐約尼克斯爛了幾十年,但詹姆斯多蘭靠著自己家的有線電視和紐約帶來的關注度硬是把尼克斯給帶到了不屬於它的地步。

明明只是第一年,只是一個新秀。但已經有很多人關注李邁到底會不會傾向於留在波特蘭了。

對此,李邁表示:“你知道的,我不知道,我只是打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