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士仗劍行 作品

第153章 漠北與牲畜改良

 而打獵的馬,其實就是軍馬中挑出來的,這種馬要求對槍聲有免疫力,對野獸不害怕,方便獵人的開槍,以及必要時,與野獸的周旋對峙。 

 至於最後面的快馬,那玩意就一個要求,腿長,短跑快,至於說長跑,那玩意就不是它乾的活,那是軍民乾的。 

 因為賽馬這項運動的興起,在漢國很多地方,尤其是草場乃至平原上,就有很多賽馬比賽,然後從一堆馬中,決出所謂的馬王。 

 到目前為止漢國所謂的馬王,其實很好笑,什麼長村馬王,下平鎮馬王,好似一時間馬中稱王者數不勝數。 

 雖然很傻,但是也可以從側面看出,漢國人對於馬這種動物的喜愛。 

 以至於移民漢國的徽州文人林宇勝就在自己的漢行記中寫到: 

 “漢國,海西之國也……其國人多短髮,穿洋服,亦有漢唐服飾,頗具古風,其國人多好馬,好獵,好馬球,興建有數千人觀之的馬球追鬥之所,謂之馬球場。” 

 “其國中之男女子,少時與書院學洋槍,軍刺之術,每到春暖花開之季節,男女起馬遊覽河山,或有男女同騎一馬,而無避嫌也……” 

 “其漢國,下至百姓,上至王公,多喜名馬,其國都有馬市,觀之有英吉利大馬,法蘭西花馬,德意志馬,阿拉伯馬……又有一馬謂之夏爾馬,體型似巨象蠻牛,但性情溫順,一人則可控之,漢國馬匹種類之繁多,如河中之頑石……” 

 “漢國稱其國乃承襲漢唐遺風,雖不崇孔孟之道,令人不齒,但其國好武好馬之風,卻與漢唐一脈相承,奇載,怪載……” 

 林宇勝這本漢行記是在今年初開始寫的,到現在還在寫,一直寫到五十年代,才在神州發表,在當時還引發了一陣轟動。 

 而在現在,漢國的馬匹改良,還在繼續,其中最首要的就是軍馬。 

 原來漢國的軍馬實際就是西班牙,乃至墨西哥人留下西班牙馬,這種馬還有一個獨有的名詞,安達盧西亞馬。 

 也被稱為國王之馬,是歐洲有數的好馬。 

 這種馬在漢國服役數量很多,光是龍騎旅一個騎兵旅,一人三馬之下,竟然裝備了九千匹西班牙馬,可見這種馬在漢國的受歡迎程度。 

 但是這種馬,有一個毛病,那就是和大多數歐洲馬一樣,不能長途奔襲,這對於承襲東方軍事戰法精神的漢國來說,是很難接受的。 

 要知道在神州歷史上,最有名的幾場戰術,都是靠千里奔襲完成的。 

 如霍去病遠驅漠北,李靖大雪襲突厥。 

 這都是典型的長途奔襲!! 

 而漢國國內多是歐洲馬,所以很難完成東方式的千里奔襲,這在原來打墨西哥共和國這種廢柴的時候,完全夠用了,畢竟打墨西哥,步兵就夠了,就足以把墨西哥人打的爬不起來。 

 但是打美國,打擁有中西部地區龐大戰略縱深的美國,那可不是靠步兵就能解決的事情。 

 別的不說,一旦和美國打成拉鋸戰,那對於實力更弱的漢國,可不是什麼好事。 

 甚至哪怕是把戰線拉長,這在遼闊的美國國土上,都是一個巨大的災難,別的不說,光是一個後勤補給線,一旦被美國那些民兵牛仔們盯上,就是一個無法迴避的問題。 

 而且打美國,你不能像打墨西哥一樣,逐步推進,你必須得跳著打,如果按照打墨西哥那種打法,別說贏下戰爭了,漢國的步兵早就在沿途的美國城市中,把血流乾了。 

 所以最好的結局辦法,就是和美國人打運動戰,打正面戰,把戰爭拉到漢國最擅長的地方來。 

 一句話,能不打城市戰,就不打城市戰,哪怕打,也得抱著把美國城市完全摧毀的打算,就像英國人燒白宮。 

 也正因為如此,漢國對於馬匹改良才如此上心,而如何將漢國手中的歐洲馬改良成能夠長途奔襲,而且還能保留個頭的戰馬。 

 其中俄國的頓河馬,映入漢國人的目光中,這種馬就是蒙古馬和歐洲馬的雜交,即有蒙古馬的耐粗飼和一部分耐力,還有歐洲馬的高大。 

 而有了樣本,一切就好搞了。 

 用漢國牲畜局的話就是,沒有道理俄國人能搞,我們這幫正兒八經的東方人搞不出來。 

 所以在多年培育中,以及數十上百次篩選中,一種叫漠北馬的馬種出現在了漢國的大地上。 

 這種馬的血統很雜,最初是用蒙古馬和英國純血馬,後來又加入了西班牙馬,乃至頓河馬,進行改良。 

 最終一匹平均肩高一米五五,個別個頭突破一米六,兼具蒙古馬,歐洲馬,甚至要比頓河馬更穩定的戰馬,出現在了這個本不應該出現的時空,一個叫漢國的美洲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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