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對陣

 洛里昂男爵那邊的陣型基本一樣,只不過少了十幾名弓箭手多了三十多名長槍民兵。常備士兵也少了近二十人,不過多出來的一名騎士卻完全可以彌補這個差距。 

 隨著長號吹響,雙方的軍陣開始緩緩向前移動。雙方的騎士帶著侍從則對峙了起來,勢均力敵之下誰也不敢先動。 

 等到相距離一百米左右時雙方不約而同都停了下來。 

 斯圖爾特男爵領這邊是為了發揮弓箭手的優勢,三十名弓手已經開始射箭了。 

 洛里昂男爵領這邊十幾名弓箭手也拉弓搭箭對射了起來,當然這不是重點。洛里昂男爵此刻已經下馬,給自己加持了“法師護甲”和“防護箭矢”兩個防護法術後在持盾近衛的保護下站在士兵後邊開始了施法吟唱。 

 三級的“火球術”一發就能幹掉對方四五十人,屆時多出來的那名騎士趁著對方混亂之際帶領士兵一個衝鋒戰鬥就結束了。 

 戰士只有覺醒了鬥氣才能晉升五階,效忠貴族才可被封為騎士獲得一個村子的采邑。 

 這裡的鬥氣沒有什麼屬性之分,五到九階主要是以增強騎士體力、力量、速度、癒合能力為主,十階才能外放使用“鬥氣斬”。 

 五階騎士可以穿著重達一百斤的全身鎧甲拿著二十多斤的武器戰鬥超過一小時,毫不誇張的說他一個人就能殺掉四五十的正式士兵或者近百的民兵。如果配上有著馬鎧的獸血戰馬採用游擊戰擊殺兩三百士兵都有可能。 

 高階騎士的鎧甲更重防禦力更高,這也是為什麼貴族普遍沒有太多常備士兵的原因,真要有事了一名騎士的出動速度可比一百名士兵要快,所以有些民兵維持秩序防範野獸就足夠了。 

 也正是因為如此,洛里昂男爵才堅信在“火球術”製造殺傷和混亂之後一名騎士帶隊足以擊潰對方。 

 可他算漏了克里斯汀。 

 網上找到的騎士圖片,而本書中的騎士鎧甲更厚防禦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