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簽訂協議

 戰爭不是兒戲不是你說我打不過投降就完了,得支付賠償金。 

 “我希望能用割讓洛里昂鎮一半土地的方式來支付。” 

 鎮子一半的土地相當於一個村莊了,雖然理論上價值一萬金幣可實際上以貴族對土地的執著可以折算成兩萬金幣。 

 因為投降之後將要面對什麼情況都是有先例的,所以奧利卡在來之前就想好了。 

 “斯圖爾特男爵領俘獲洛里昂男爵領的士兵和武器,奧利卡先生是否贖回?” 

 “不贖回。” 

 士兵是一個貴族統治的基礎,幾百套武器裝備也不是一時半刻能湊齊的,所以奧利卡可以選擇贖回戰俘和武器,但先不提他的錢支付之前的贖金都不夠,就是贖回來也養不起啊。 

 基本條件雙方算是商議完了,於是秩序之神的牧師就起草了一式三份的協議雙方各自簽字並蓋上了璽戒印章。 

 安託萬·勒羅伊牧師作為見證人代表秩序之神教會也簽上了名字,隨後施展了一個一級神術“公正監督”,三方簽字蓋章的地方出現了一個秩序之神的神徽圖案,標誌著神認可了協議,一方如有違背另一方可以申請教會強制執行,當然是要付費的。 

 隨後就是領地轉讓協議、領民轉讓協議、城堡轉讓協議等一系列的協議,都是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秩序之神教會保管一份。 

 順便說一下,因為洛里昂男爵死在戰場上,家族璽戒印章也成了戰利品,奧利卡花一千金幣贖了回來。 

 其他跟隨洛里昂男爵出兵的勳爵、騎士、扈從都單獨商談並簽署了協議。因為他們的領地並沒有被佔領所以只要支付戰敗賠償和戰俘的贖金即可,為此克里斯汀獲得了三萬五千金幣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