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家老三 作品

第223章 契約精神

 儘管契約精神是那世西方的主流精神,但並不是說那世古時候的中國或者這世的中國商人沒有這種精神,當然這其中還是有很大區別的。 

 按照以前法學課中學到的,契約精神包含四個重要內容,即契約自由、契約平等、契約信守、契約救濟。 

 以物流行和天南商社簽訂的契約為例。契約自由、平等這兩方面就要打折扣,但是大體上還是做到了這兩點。契約信守這方面是最為靠譜的,畢竟此時的商人將信譽看的很重,這關係到其他和自己合作的商人是否相信自己的問題,所以儘管對方是二公主代表的陳家,蘇聖平仍然相信對方會信守約定。最後的環節,契約救濟上,是此時契約精神各方面中最大的軟肋。 

 前面說過,此時沒有專門的商業法律。但是一旦發生糾紛,首先官方仍然有許多類似於判例的東西存在,可以給審理的官員提供依據,又或者有儒家道德層面的名目為官員審理提供依據。當然,誰都知道這是不靠譜的,一旦糾紛一方是強力的,比如天南商社,物流行一旦與其發生糾紛,在官方層面不用想也知道必然吃虧。因此,對契約的救濟,商人們很多時候寧願相信商人自己。 

 正所謂公道自在人心,很多商業上的糾紛對普通人來說是一團亂麻,但對於有些商人來說則是一眼就能看出其中的關竅。所以,如果有一方違約,想要依靠強力迫使另一方屈服時,廣大商人自然會做出自己的判斷,進而成為今後自己是否和那一方合作的判斷依據。當然,契約糾紛或者說合同糾紛往往很複雜,這個時候還是隻能依靠官方了。 

 契約精神的重要性,或許有人意識到,但卻只會認為其在商事中有重大作用,而不會意識到對國家、社會意味著什麼。好在,蘇聖平當初研究生學的是民法學。不僅研究過《民法通則》《合同法》這樣的法律,對法學經典著作之一的《社會契約論》《論法的精神》也研讀過多遍。 

 儘管不知道這樣的言論、思想在當前這個時代能夠引起多大的共鳴,但是蘇聖平相信在寧波、泉州、廣州這種商事發達的城市,這樣的思想一定會像黑暗中的一盞明燈,為許多人指明方向。 

 當然,他背不下《社會契約論》《論法的精神》那樣的經典著作,那樣的語言也不符合此時人的思維習慣,但是用這個時空的人能夠理解的語言,將裡面的中心思想表達出來,自己還是能夠做到的。這也是他回到泉州後,準備乾的一件大事,用最通俗的語言講出最震撼人心的道理。當然,這是後話。 

 就在蘇聖平他們緊張討論宣傳員、播種員計劃時,一個意料之外的人找上門來了,再一次打亂他南下的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