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丁 作品

第二十三章 母親的驕傲

清明節正好是週末,張春蘭和張小小都已經放假在家。

張媽昨天就接到哥倆回來的電話,她特地去龍灣鎮趕集買了魚肉,又殺了一隻家裡的老母雞,做了一桌子的好菜,一家人聚在堂屋裡邊吃邊看電視,張雲起吃的足足三碗米飯,他好久沒體會過這種家的味道了。

吃過飯後,一家人商議起了搬家的事。

一家人去市裡住,老媽和大哥一起開張記棲鳳渡魚粉店,這兩件事情是張雲起一手促成的,但是他還沒有和張媽仔細談過,不過通過大姐張秋蘭和大哥張雲峰兩個人,張媽早已經知曉這件事。

張媽的個人意願,是不想去市裡住的。

這主要是因為她在云溪村生活勞作了二十多年,這裡的人,這裡的地,這裡的生活方式都已經融入了她的血液裡。

畢竟上了年紀的人,守舊,她這麼大的歲數,再去一個陌生的城市過日子,出門都不曉得該往哪兒走,心裡一直再打退堂鼓。

只是她也明白,眼下的實際情況是老大要在市裡開魚粉店搞事業,老二早幾年前就嫁到市裡了,老三也在市裡唸書,老四再過三個月就要中考了,估摸著也得走他二哥的老路,去市一中唸書。

至於老五小小,一聽說要去大城市住,高興的不得了,這些日子天天晚上睡覺就趴在她身上,奶聲奶氣地問:“媽媽,媽媽,大哥二哥他們什麼時候來接我們去市裡住呀?”

作為五個孩子的母親,張媽看著子女們一個個從山窩窩裡奔往大城市,忙事業的忙事業,讀重點學校的讀重點學校,心裡有著一種說不出的驕傲和自豪!

這一輩子,她劉玉鳳苦過累過絕望過,被全村人瞧不起過,煙田灌水跟人爭水渠打架的時候被推到泥坑裡過,丈夫張六順被抓進牢裡的時候甚至想喝農藥過!

現在,總算熬苦到頭了。

有吃有穿,生活無憂,走在村裡頭說起她的子女,哪個能說半點閒話呢?

在這種情形下,她就覺得自己的個人意願實在是無足輕重,如果能夠讓子女們越過越好,讓老張家興旺發達起來,莫要說要她去城裡住,天南海北都成!

再說了,她去城裡住不是去享福的,眼下魚粉店剛剛起步,大兒子云峰太憨厚,一個人肯定招架不住,招人又太浪費錢,而且自己去了市裡,不但能夠幫襯著老大開魚粉店,還可以照顧一家人的生活起居。

這麼一想,張媽就沒了顧慮,直接答應搬家去市裡住。

張雲起倒是沒想到老媽這麼幹脆利落。

他其實是知道張媽的心思的。

這也是他為什麼和大哥大姐們談全家人搬到城裡住,卻從來沒有跟老媽提過這件事的原因。

他不想勉強老媽,但他和大哥都去了市裡,春蘭中考考上市一中,到時候就老媽和小小兩個人留在云溪村,小的小,老的老,這肯定是不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