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寨散人 作品

第章 談判破裂

 新體育館工程不出意料地一拆為二,即新體育館主體工程和興體大道(從城區到新體育館的高標準縣道),為避免出現突**況,工程指揮部特意在公告中明確:

 哪怕擁有全套資質,兩個項目只能報一個,倘若兼報當場取消投標資格。

 解應達聞訊大為光火,聰明如他者已洞察衛豪為首工程指揮部的小心眼,不消說主體工程歸陳夏華,興體大道歸邱彰榮,不動聲色地將滄海實業,不,解應達排除在外!

 而滄海實業重量級人物如臧世光、許亞春等人毫不在意,似已默認工程指揮部的排斥態度,貌似示弱,實質就是將身為總經理的解應達完全架空,視作無物!

 獨自閉門沉思,然後將臧世光、許亞春請到辦公室,關好門後解應達和顏悅色道:

 “我正式宣佈迴歸滄海實業履行總經理職務後,期間公司拍了兩塊工業土地、收購一家鄉鎮企業並完成對一家國企的入股手續,幾件交易從討論到議價乃至拍板決定,我都不知情,但法人代表印章照用不誤,合同上也明晃晃加蓋公司公章,不需要我簽字也可以是吧?”

 臧世光淡淡道:“平時都這樣操作的,解總,十多年都這樣。”

 “以前我在省城,不可能逐筆批准、簽字,按照公司章程有個轉授權手續,現在我回來了應該取消轉授權!”

 解應達道。

 臧世光依然平靜,道:“解總把話說到這一步,這會兒旁邊沒其他人,我和許總不妨攤牌了!解總,從您父親出面組建滄海實業開始,公司架構就沒有嚴格意義的法人代表——請允許我解釋得更透徹些,特別的股權和管理體系決定了所有業務由我們五位副總分頭負責,財務權則由許總掌握,所謂法人代表只是法律層面的意義,解總。”

 “可惜你說的都是見不光的規矩,不是《公司法》規矩!”解應達道,“如果二位象我一樣在省城做過生意,大概會明白守法守紀的重要性。”

 “所以解總被從省城趕回來了,”許亞春陡地刺了一槍,“說明法律面前未必人人平等,人家的法比解總的法大。”

 解應達並沒有惱羞成怒,反而微微一笑:“其實我很清楚許總在公司裡說一不二的地位,所以故意一再輕慢,想必許總心裡很難受吧?這也是我想表達的,世上沒有一成不變,拿我來說原來在省城生意做得風光無限,轉眼形勢驟變成為喪家之犬;滄海實業也是,前面十多年成功只證明過去,現在來了新縣長也必須跟著變,不變,將落得跟邱彰榮、陳夏華同樣的命運,要死一起死。”

 “不太明白解總的意思。”臧世光迷惑地眨眨眼。

 解應達道:“所有工程項目,滄海實業都必須在不通氣的情況下跟邱、陳真拚得刺刀見血,這才是新縣長想看到的市場競爭!每次你一個,我一個,瞎子都看出背地裡有交易,這種遊戲能維持多久,二十年?三十年?別做夢了,沒藍京也有黃京、紅京、黑京來打破地方勢力壟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