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寨散人 作品

第章 民事訴訟

 路嬌嬌冷冷道:“不可以嗎?我還沒找他算賬呢!”

 “都別帶情緒說話,路部長請聽我說一句,”南翔道,“民告官雖然產生的轟動效應比較大,容易引起媒體**和老百姓圍觀,對正府、法院都造成非常大的壓力,但由於李彩月提供的證據比較單薄,也不排除陳響引用其他人說法,況且酒後胡言亂語,司法界定及裁量困難重重,拖個一年兩年都有可能,到最後兩敗俱傷,未必能取得滿意的結果,還不如交給紀委從黨紀層面進行調查,手段靈活些,也充分保證雙方隱私。”

 與藍京猜測完全一致。

 路嬌嬌卻裝作猶豫的樣子:“我試試看,她聽不聽勸就不知道了。”

 “請路部長無論如何竭盡全力!”

 徐仁聰沉聲道。

 就在四人關起門來協商民告官訴訟時,區府大院已經傳開了:區委書計想問責區長,常委會投票居然沒有過半,大失顏面!

 消息傳到市府大院卻又是一種解讀,即藍京空降華橋才半年時間,跟徐仁聰的關係就惡化到這種程度,後面怎麼搭班子搞好工作?

 沒到半小時喬大超便打來電話,直截了當道:“你跟仁聰在常委會上鬥起來了?影響很壞,知不知道?”

 藍京嘆了口氣:“喬市長聽說過書計揪著年度工作不放要問責區長的情況嗎?”

 喬大超道:“他是一把手,想揪哪裡就揪哪裡,你只能合理避讓,不能說他不該揪。”

 “根子出在整合汽車產業問題上。”藍京主動說。

 “你明白就好!”

 喬大超道,“關於那件事,我公開、私下都表明過態度,不再重複,我也尊重你和伊宮的想法,不會強摁住頭做……不過我善意地提醒一點,蔣震真是大有來頭的。”

 說罷便掛斷電話。

 事隔一天,省正府下發了《關於嚴格投資管理審查投資資質的通知》,明確要求凡涉及各地“三重一大”投資項目,必須加強資質審查,嚴格准入門檻,特別要符合幾項硬性條件:

 第一、銀行專戶日均存款保證金(後轉為項目保證金)不得低於註冊資本金的二分之一;

 第二、有三次以上正府大宗採購或工程中標記錄,且具有良好商業信譽和履行合同記錄;

 第三、涉及整合產業鏈工程,有收購、合併、經營記錄的投資者可優先考慮;異地、外省有供應鏈、生產基地的投資者可優先考慮。

 第四……

 一條條看下來,藍京腦海裡跳出的第一個念頭就是:為蘇德亨通量身定製!

 要是認真起來跟有關部門理論,文件裡沒提到汽車產業,也沒提到蘇德亨通,一切都公平公正。

 而且文件雖由省發改委擬定,卻明晃晃蓋著省正府辦公廳的公章,試問能不事先知會常務副省長蘇睿嗎?能不向省長金全友報備嗎?

 無聲勝有聲,玄機就在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