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寨散人 作品

第章 作風整治

 週日下午同時發生了兩件大事。

 第一樁大事是縣紀委即將開展為期三個月轟轟烈烈的作風紀律集中整治行動。

 週六上午縣紀委書記蘇曦攜帶大批證明材料赴玄澤向市紀委書記馬有道彙報縣治安大隊長塗高軍帶病提名提拔問題,謹慎地指出:

 關於飲酒過量導致死亡事件,塗高軍全程喝的飲料,沒有參與對死者勸酒,事後為了不把事件鬧大才自掏腰包賠了15萬;

 關於塗高軍司機酒後當街打人並揚言“我的後臺是塗大隊”,司機是臨時工(真是),事後第一時間被解聘,經調查此前塗高軍也不存在給司機特別照顧、利益輸送等情況。

 關於“銅關鬆獅傷人事件”,塗高軍的確接受過鬆獅主人(熊汝誠小舅子)杭大群吃請,主客也的確是後來被雙規的南門派出所長田關城,但發生在鬆獅傷人前大半年,塗高軍本人也不知道杭大群與田關城後來交往的情況,更不能對“銅關鬆獅傷人事件”負責。

 銅關縣紀委結論是,塗高軍多次捲入飲酒造成的事件(事故)並造成不良影響,但具體到個人責任,塗高軍並沒有明顯瑕疵或過失,前後三次均未受到處理處罰已經代表縣委態度,因此縣組織部門提名塗高軍提拔縣公安局副局長於情不符,於理相合,地方選拔任用幹部過程中不可避免存在難以界定的模糊空間。

 這份結論折射出蘇曦一貫中立、對事不對人的立場,明明可以暗中落井下石推塗高軍一把,但他堅持實事求是原則,如實向市紀委領導彙報調查的情況。

 聽完彙報,馬有道斟酌有頃道:

 “就個案而言,把幾次飲酒事件歸咎到塗高軍身上繼而影響其個人進步有失公允,但我要問兩個問題,第一,塗高軍在銅關縣公安局同資歷的副科幹部當中是不是出類拔萃,難道除了他,公安系統選不出第二位副局長候選人嗎?第二,我之所以強調個案,因為上週五銅關常委會期間還發生鬧場事件,有位提拔副處級的局長被當眾舉報包養情婦、婚外生子……”

 蘇曦趕緊道:“那位同……當晚沒敢到紀委接受質詢而畏罪自殺……”

 馬有道冷冷一笑:“人死了,一了百了!我不關心那個幹部死活,我是說,一次人事議題就鬧出兩個笑話,組織部門固然難辭其咎,在此過程中紀委監管把關的職能呢?”

 “我們……我們在監督方面確實做得不夠到位,黨風廉政建設部署多、監督少,懲治**力度不夠;查處作風問題和**案件少,通報曝光力度小,督查失之於寬、失之於軟,震懾力不強;對黨員幹部日常監督特別八小時以外監督方法不多,缺乏行之有效的手段,也未形成常態……”

 沒等蘇曦檢討完,馬有道打斷道:

 “那些都是浮在表面的不足,真正根源在於不敢當鐵匠硬碰硬,樂當瓦匠和稀泥!作為紀委,本職工作不到位卻往往越位,理不清自身真正職責,把主要精力用在參與徵地拆遷、項目建設、信訪*等一線工作,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有時甚至直接充當監管主體和執法主體,卻不聚焦主業,結果‘種了別人田,荒了自家地’,導致紀委監督職責弱化虛化,一事無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