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寨散人 作品

第1138章 實名舉報

 陳自力心裡清楚這回徹底被藍京坑了,不,確切地說自己踩了萬江洪的坑,誰叫他非想護著那幾個汙點人物?本來藍京將他們抽調到專項治理小組就要追究盜採礦井事件責任,萬江洪倒好,完全跟藍京擰著幹。

 換哪個縣委書記都不能容忍萬江洪的囂張。

 陳自力沒精打采道:“根據鍾組部《關於推行黨正領導幹部任前公示制的意見》第三條‘對群眾反映問題的調查、處理,是實施任前公示制的關鍵環節……對群眾反映的意見要及時登記建檔。組織上已經掌握的問題,不再重複調查;沒有掌握的,要分類處理’。對其中屬於違紀違法的應移交紀檢監察機關或司法機關按照有關規定處理;反映的問題性質比較嚴重,一時難以查實但又不能輕易否定的,暫緩任用。時間一般不應超過三個月,仍未查實的由公示對象本人作出負責任的書面說明,經黨委研究認為不影響任職的,可履行任職手續……”

 郭俊道:“自力同志說得比較複雜,我梳理為兩條,第一群眾舉報的意見必須要查,查實後嚴肅處理;第二,如果三個月內沒查到證據可繼續任職,就是說舉報涉及到的四位同志公示期延至三個月後。”

 “唔……”

 他倆所說並不是匡凌想要聽到的,此時匡凌與萬江洪一樣腦子裡滿滿“大事化了”,因為永研三個盜採礦井之一便是他親戚杭經緯所為,目前案子還在警方那邊懸著,萬一牽連出來豈不糟糕透頂?

 “江洪同志,此事恐怕要由警方出面控制相關嫌疑人,深入偵查,搶在時間節點前出具結論,”匡凌道,“公示期是一方面,我們總不能讓幹部帶著汙點到新崗位吧?”

 上官宏立即搖頭:“不妥當!舉報材料由市紀委批轉下來的,應該縣紀委接手,警方可以參與配合但不是主導。”

 “盜採礦井涉嫌刑事犯罪,警方當然要主導調查!”

 萬江洪立即回過神來,粗聲大氣地說。

 上官宏毫不客氣回擊道:“永研三個礦井盜採案發生這麼久,警方幹什麼去了?”

 “市裡籤批的案子,警方必須優先處理!”萬江洪大咧咧道。

 上官宏還待說話,藍京抬手道:

 “我提議成立兩個小組,一是打擊盜採礦井專案組,由江洪同志主導,加大力度調查預謀、組織、生產盜採的犯罪嫌疑人;二是礦井管理責任調查組,由郭俊同志主導,排查永研鎮、礦務局、安監局是否知道盜採礦井現象,有無隱瞞、壓制甚至同謀情況,我們不能冤枉領導隊伍的同志,也不能容忍敗類存在!至於舉報人員安全,由光泉同志會同公安局梁正委共同負責。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