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九明和 作品

狼哈在規則怪談裡拆家(10)

雖然不知道具體是為什麼,但至少這說明他們晚上可以好好睡覺,溫亞還是鬆了一口氣的。畢竟就昨天晚上那兩個多小時,木木留下的清心符就已經消耗掉好多了,要是再這麼用,剩下的根本不夠支撐多久的。

早晨還是相當美好的,因為剛一起來,他們就能吃到美味的早餐。嗯,雖然沒有木木做的好吃吧,但看著這滿滿的一大碗肉,分量好足呢,並不挑食的寧寶和溫亞都吃的很開心。

經過一個美滿的早上,溫亞已經想通了。她感覺他們從一開始就走入了一個誤區,他們本來就不是什麼智商超高的天才,靠腦子根本不佔什麼優勢。

但她如果沒有記錯的話,她以往看的不管是電視劇還是小說,或者其他什麼的,最後都會有一條,“如果你有足夠的實力,可以忽略以上所有規則。”

所以也就是說,只要他們不觸犯即死性規則,其他的規則,犯了就犯了唄,大不了就打一架嘛,難道她和寧寶害怕打架嗎?

動手可比動腦要簡單多了。

而且,現在已知,雖然鬼怪各種奇奇怪怪的能力可能有很多,但是正面硬剛的能力應該不算特別強。

像是之前遇到的十幾米長的大蟲子,並不是說有多強,只是因為它會腐蝕,而溫亞和寧寶又恰巧都擅長近身戰。而且當時他們還不清楚具體情況,所以才先跑的。

還有之前在河裡面的時候,想要吃掉寧寶的那個大嘴怪物。雖然沒有正面交手,但根據那一踩,溫亞判斷,如果是在陸地上肉搏,它絕對比不過自己和寧寶。

不過人家是個水生動物,而水下戰鬥又正好踩中了溫亞和寧寶的戰鬥盲區,畢竟她倆都是陸地動物啊!

所以真的要打起來的話,估計會比較懸。

另外就是昨天晚上那個人皮怪物,雖然他們看到的人皮是幻境,但是大概率就是那個怪物的本體了。對方擅長幻術,而這一點可以被清心符解決。

之前她和寧寶推測過,怪物有可能也是組團的,這個推測現在驗證不了,也不知道那個人皮有什麼樣的同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