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無牙 作品

第5章給兄弟們找條出路

荷蘭殖民者人數太稀少,大部分時候要通過當地華人對土著進行管控,實施“以夷治夷”之策,包括軍警和稅收等諸多方面。

華人在整個東印度群島殖民地的地位僅次於白人,位於第2層級,掌控著除了香料貿易以外的大部分商業活動。

比較自由,較為富裕,社會地位也較高。

在巴達維亞的華人領袖稱之為“甲必丹”,在荷蘭語中有頭人和首領的意思,是殖民總督府官方授予的頭銜。

一般來說

甲必丹可以管理社會一切事務,以包稅人的角色,從社會各行各業中徵收稅收,統一交納給殖民地政府。

可以自設公堂斷案,一般華人或者土著社會發生各種案件,甚至致死致傷,基本上由甲必丹一言而決。

有什麼冤情的話,告到總督府荷蘭人也是不理會的。

在這些白人殖民者的眼中,草民的生命甚至訴求都沒有丁點兒份量,只要不麻煩洋大人就好,死的再多也沒事。

所以,在爪哇島各地的華人領袖包括商業家族,一般手下都有多少不一的私人武裝,在議會下設立巡捕房,幹什麼天怨人怒的事情也無人追究。

有趣的是

荷蘭人任命的甲必丹大人只是一個稱號,或者說授予管理草民權限(不包括白人),但是既沒有辦公地點也沒有經費,更沒有勳章受帶或者官服。

巴達維亞城中的甲必丹大人穿的是清朝官服,斷案公堂設在自家物業樓宇中,連監獄和刑訊的手銬、腳鐐全都自備,衙丁也是由豢養的家丁打手充任。

在泗水城,喬雲南喬二老爺是本地包稅人,但他連甲必丹都不是,身上只掛著官委議員的一個頭銜。

白人殖民者選擇喬二姥爺做包稅人,就是看中其家業豐厚影響力大,觸角幾乎伸到泗水城的各行各業,手中還有不小的力量。

這包括安西堂和私下豢養的打手家丁,足以左右當地的形勢。

馮國輝這一夥人想做騾馬商隊,說白了就是走私香料,能夠瞞得住白人,但是無論如何也瞞不住在泗水城無孔不入的喬二老爺。

這確實是個大問題,亟待解決,但現在只能放一下再說。

馮國輝與眾人商議了一番後,確定了幾個步驟,由眾人分散開來去執行。

他拿出了五英鎊現金和一些零碎銀子,交由麥老蔫帶人進城,分頭找鐵匠鋪去打一些長刀和鐵槍頭。

這些都是浸淫軍伍多年的老手,幹這件事沒有半分難度。

馮國輝又拿出三英鎊現金交予林老大,安排他購買一些繩索,揹簍,鹹魚糧食之類的一應用品,這麼多錢足夠了。

一英鎊在當地能夠買到650磅大米,或是上千磅鹹魚(魚的種類不同,價格也不同,),或是一頭幼年或者老弱的騾子,購買力相當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