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門貴公子 作品

第211章 廷議


  離千秋質庫和東源質庫的官司已經過去了十天。

  這十天內,暗衛以江清和的案子為突破口,查實過去五年,東源質庫以同樣的手法作案二十六起,涉及白銀二百七十八萬兩,謀害十一人,東源質庫涉案二十九人,唯一案首之一的白江川在逃,目前不知所終。

  查證之後,暗衛將相關證據和人犯移交給京兆府,京兆府隨即判處其中八人死刑,並上報刑部核准。其餘人等分別判處三年到十一年的刑期。

  同時暗衛查實理約司與東源質庫勾連,多次陷害他人。司約及其以下共八人涉案,均交由吏部論處。

  戶部因對理約司監管不力,一位郎中、兩位主事被免,右侍郎黃滔被天子下旨申斥。

  其後黃滔上書,稱其年邁,百病纏身,再無餘力為朝廷效力,請求辭去官職,告老還鄉。

  陛下應允。

  隨著時間推移,這一場軒然大波也漸漸歸於平靜。

  正當所有人都認為此事已經了結,然而今日朝廷論政,這件事再度提起,成為議政的焦點。

  戶部左侍郎喬楚在議事殿上突然痛斥東源質庫,稱其貪婪無恥、嗜血成性,簡直罪大惡極,完全違背了當初太子殿下成立東源質庫的初衷。

  喬楚在議事殿上慷慨陳詞,引得其他官員紛紛側目,幾乎認為他要與齊王劃清界限。

  不過最後他上書陛下,認為今日之千秋質庫猶如昨日之東源質庫,為了避免明日之千秋質庫變成今日之東源質庫,對質庫抵押借貸所收取利金應以國策加以限制,年收取利金不應超過六釐。

  而且除利金之外,不得巧立名目收取任何費用,如此一來,上可秉承太子愛民之心,下則惠眾以解民之憂困。

  此策一出,大殿之上頓時議論紛紛。

  現在所有人都知道這是齊王的反擊之策。千秋質庫以一分的利金吸儲,再以一分八釐的利金貸出,一來一去有八釐的利潤。

  如果借貸的利金限制在六釐,一進一出之間,千秋質庫不但賺不到錢,反而還要虧損四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