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所以,我穿書了?

 她衝老三夏明瑞豎起了大拇指。

 老三夏明瑞露出了一個靦腆的笑容。

 白佩佩輕輕笑了起來。再聰明也是小孩子,不經誇呀!

 沒一會兒,老二夏明祥端著一個破瓷碗進來了。

 他們翻出那幾塊白佩佩之前收拾屋子就看到,一直不知道是用來幹嘛的石板,費力地搬到桌上。

 老二夏明祥十分謙讓,放好墨碟和毛筆以後,說道:“三弟,你先來。”

 老三夏明瑞沒有拒絕,上前拿起了毛筆。

 筆是新買的,需要開筆。

 夏家沒有人上過學堂,白佩佩還擔心沒人知道,不想老三夏明瑞把筆拿到手中以後,沒有急著沾水,而是把筆頭放到了指間,用食指和拇指輕輕捻了起來。

 從筆尖一直捻到根部,慢慢捻到筆毛全部散開,拂掉浮毛和肉眼可見的雜物。這才停手,將筆放在一旁,將碗裡的水分成了兩份。

 少的那份盛在墨碟裡,多的那份留在碗裡。

 他拿起放到一旁的筆泡到了碗裡。

 “好了,先泡一會兒,等呆會兒把上面的雜物都弄掉,毛筆開好,就可以用了。”

 老三夏明瑞話音剛落,老二夏明祥就拍了腦門:“我說你在幹嘛呢,我都忘了,他跟我們說過,買回來的新筆需要開筆。三弟,還是你記性好,要不是你,這筆就要被我糟蹋了。”

 “我們第一次用,會忘記很正常,用的時間長了就記住了。”

 說了一會兒話,筆就泡好了。

 老三夏明瑞估摸著時間,開始清洗筆頭。洗乾淨後,再將筆毛用手捋順捋尖即可。

 老二夏明祥去換水,老三夏明瑞則拿著這隻剛剛開好的筆在石板上寫了起來。

 人之初,性本善,一共六個字。

 雖然他之前沒有用過毛筆,但真的寫起來,白佩佩發現,那字還是挺不錯的。或許筆鋒什麼的,不甚理想,但是字的結構、大小、排列,還是挺不錯的。

 也就是說,平時老三夏明瑞用手指、木棍練字時十分用心。

 白佩佩見了,心裡有一種說不出來的滋味。

 這大概就是窮苦人家的孩子吧!

 老二夏明祥很快就回來了,興致勃勃也想試試。

 老三夏明瑞已經寫了六個字,沒有霸佔不放,十分大氣地把筆給了老二夏明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