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學 作品

第410章 研究對策(一)

 “第二,赫爾慕旗市,公安系統,直接歸,天山省,公安系統領導。如果要查,報警沒有,出警的事,得有人,去赫爾慕旗市,公安系統去查。” 

 “第三,如果和國外勢力,勾結的,這個人,真的,是隱藏,在赫爾慕旗市的,公安系統中或隱藏,在天山省的,公安系統中,甚至隱藏,在天山省的,常委中,那麼,這麼冒然去查,有可能,讓這個人,在我們,還沒有,查出來的,時候,就有可能,有所準備。” 

 “戰總,那你對,這件事情,究竟怎麼去查,有什麼,辦法沒有?我們國家AQ局,西北地區小組,是一個,在執行,特殊任務的,時候,把人現召集,起來的,機構,我們沒有,專門查,案子的,專門人員;而我們,天山省,農墾軍團,是一個,獨立的,單位和機構,沒有,對天山省,赫爾慕旗市,公安系統的,人員,調查的,權利。” 

 戰必勝,這時候,說道:“那我們,對這次,在遇到危險的,時候,報警了,警察沒有,出警的事,一點辦法,也沒有了嗎?可是,假如今天,這些歹徒,真的,是和赫爾慕旗市的,警方勾結,在一起,為了給歹徒,創造機會,把古蘭丹姆,抓走,而不出警的話,造成的,損失,到底由誰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