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明不清 作品

247 算賬時間2

  “不做聲就當默認了,朕以為主犯必誅,從犯可緩,誅殺全族就算了。他們幾個為了奪權鋌而走險,下毒害死了朕的生母,實屬不忠不仁不義之人,死不足惜。

  然其父母妻兒兄弟並未參與,也不知情,若朕為了報仇同樣下殺手,與之何異?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這句話歷朝歷代都在喊,可做起來卻沒幾個人認真過。

  今日朕想破例試試,凌遲免了,主犯改為斬立決,抄沒三族,家產田畝全部入官,十六歲至五十歲,無論男女皆驅至工廠勞役二十年方可離開。期間入奴籍,三代不得科舉。

  從犯削籍為民,抄沒家產田畝入官,入工廠勞役十年,期間入奴籍,兩代不得科舉。如查明知情不報、給與協助者,皆以從犯論處。”

  可惜他們又想錯了,皇帝並沒得理不饒人隨意擴大打擊範圍,在朝堂內搞大清洗藉機剷除異己,反倒把懲罰力度大幅降了下來。

  雖然說抄沒家產入工廠勞役二十年還不讓後代科舉也挺難受的,等於是毀了一族的積累和前程,可畢竟不用死了啊。人活於世間,不如意十之八九,可沒幾個人真捨得死的,還不是嘴裡喊著生不如死,一個個卻比誰活得都在意。

  “陛下聖明……吾皇萬歲萬歲萬萬歲……”此時官員們立刻活了過來,有人帶頭伏地高呼,很快就有數百人一起附和,聲勢震天。

  “先別急著歌功頌德,朕下面所講又是要違背祖訓了。舉子、進士皆為國之棟樑,功獎過罰天經地義,觸犯律法也不可輕繞。

  但士可殺不可辱,沒了氣節軟了骨頭等於自毀棟樑,與江山社稷無益。在大庭廣眾之下遭受杖責,看似肉體受痛,實則摧殘內心,長久下去顏面掃地,癩皮狗一條,廷杖之法還是廢了吧。

  另外朕在讀史書時發現了個問題,我朝有部分禮法沿襲了前朝,這好像有些不妥。禮部抓緊改一改,周禮相隔久遠,秦漢又多席地而坐,皆與今日不同。還是唐宋禮法比較合適……眾卿以為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