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明不清 作品

313 水清好還是水渾好

  李贄、袁可立當年都是這麼被弄得心灰意懶的,包括沈一貫、沈鯉、李廷機、胡桂芳等人,剛入官場的時候同樣吃過這種虧。

  只是他們的選擇不同,前者不願意委曲求全,寧可放棄手中的權力回家賦閒;後者則善於變通,為了當官掌權改變了初衷,從受害者變成了加害者。

  而對於那些沒有明顯派系立場的官員,外察也起不到選拔賢良的作用。想被評為稱職官運亨通不?想把平常變成稱職不?想躲開不稱職被貶的命運不?

  拿銀子吧,錢給夠了,只要你不是謀反或者說謀反沒被抓住,都可以大筆一揮,從禍害地方的貪官汙吏,搖身一變成為官場楷模。該高升高升該發財發財,啥也不耽誤。

  就算皇帝知道了也沒轍,畢竟皇帝不可能對成千上萬的官員挨個審查,沒那麼多精力,沒那麼多人手,也沒那麼有效的監察手段。

  這樣一來官員們做官也就容易多了,無需學習新知識,強化自身能力,辛辛苦苦的去做實事,只要把上官伺候舒服,能混個好評語,再想辦法多攢點銀子,到了關鍵時刻別囊中羞澀,就可以按部就班的升遷了。

  在這種大環境下,當官的誰還願意去為治下百姓考慮呢?愛吃得飽吃不飽、愛有沒有地方可住、愛凍死不凍死,愛有沒有冤情。

  老百姓都舒服了,官員反倒不好做了。管理者希望稅收越多越好、百姓恨不得一分錢稅也別繳;管理者希望權力越大越好,老百姓則盼望著包青天,立場壓根兒就是相反的。

  現在好了,可以名正言順的不把百姓當人,想欺負就欺負、想收割就收割,只要能把銀子弄到手,治下全是要飯的照樣算稱職。

  當然了,道理是這個道理,具體操作起來還是要有很多套路的。比如忽悠洗腦,畢竟如果治下百姓三天兩頭揭竿而起落草為寇,把事情鬧大了也不好收場。

  這種規則好不好呢?王安知道不好,可既然是官場的規矩,就不是誰能說改就改的。二百多年來大明朝廷上上下下的幾萬名官員,再加上他們的親朋好友怕是得有百十萬了,全都靠著這套規則混吃混喝呢。

  這些人裡除了官員就是各地士紳,不是有權就是有人要不有錢,都是大明朝的根基。誰想改變規則,誰就是要砸了這些人的飯碗。

  這可不是推恩令、賑災新法能比的,甚至連開海和新政都不算啥。那真是要不死不休的,即便是皇帝也不可能倖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