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8章 判決

 她說著話,臉有點發熱。

 哥哥要她早點成婚!

 哥哥真是的,人也不回來,她還想要哥哥揹著出門呢。

 在信中,江川編織了一個美麗的謊言,木三娘她們都沒有看出來端倪。

 江碧玉小心翼翼將信收好,木三娘則將夾在信封裡的

銀票遞過來:“顧姑娘,我們借住這麼久,一直很不好意思,這些錢,你一定要收著,要不然,我們過意不去。”

 顧瑾推拒道:“木嬸不要見外,等小玉姐姐,不對,是小舅媽和舅舅結婚,我們以後就是一家人,一家人不說兩家話。”

 她說完,才反應過來自己剛剛稱呼還是不對。

 等等,大舅和江碧玉成婚後,木三娘是大舅的岳母,她該怎麼稱呼才合適?

 ……

 顧瑾不收,木三娘只能將銀票收回。

 她回房後,便開始與閨女商議有關婚事的日子……

 這些事,不需要顧瑾操心。

 只不過,為了騰出更多的名額,隊伍中以後還有成婚的人,都要求不能生孩子,要不然,名額五年後肯定不夠用。

 回京第三天。

 盛小樹的案子經大理寺複核後,維持原判。

 不過朝廷念及兇手年紀過小,免去砍頭之罪,以勞役服刑,發配去修皇陵。

 顧瑾查到此事時,發現這一批罪犯的名單中,赫然還有王虎、郭毅、龐同,明臺鏡等人。

 王虎,郭毅,這兩人正是在君子山打劫的那幫神應軍反賊,屬於裴邑麾下。

 他們當時被顧瑾送進陽月州州城大牢,後來,這座城池被龍騎軍佔領。

 看來,王虎和郭毅,應該是被龍騎軍送往京城的,就為了多收集人手,建造“皇陵”。

 判決生效後,很快,一眾囚犯發配“皇陵”。

 盛小樹被押送離京時,顧瑾正好在街旁辦事。

 兩人再次四目相對,盛小樹一眼就認出兩月前在東城遇見的女孩。

 他喃喃著想要解釋,可終究沒有開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