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我家宿主又作妖了 作品

第54章 七十年代悲慘人物五十四

  要說穆思敏當年和原洪濤離婚後,難道就沒再結婚嗎?

  當然有,而且還結了兩次婚。

  第一次結婚的對象家裡都是一家子知識分子,而對方也沒有嫌棄她結過婚。

  在沒有改革開放之前,對於那樁婚事穆思敏是很滿意的,畢竟在以前那樣的年代,一家子知識分子吃工糧的,那條件可是頂頂好的。

  但隨著改革開放之後,局勢就變了個樣。

  人們不再羨慕吃工糧的了,反而羨慕暴富起來的人。

  所以在穆思敏辭職下海經商賠了兩次錢之後,那個男人就提出跟她離婚。

  離婚就離婚吧!反正她那時候還年輕,而且她當時也已經瞧不上那個男人。

  離婚之後,穆思敏很快就又找了個暴發戶結婚。

  當然是二婚的,是她先當小三上位成功的。

  可是也不知道為什麼,她還是做什麼虧什麼?

  特別是第二任丈夫離婚和她結婚後,生意就怎做怎麼不順,沒幾年時間就賠了個精光。

  然後她就被家暴了。

  對方覺得就是因為娶了她這麼個掃把星,所以才破產的。

  被家暴,穆思敏當然是不能忍的。

  所以她又離婚了。

  而這時候她也已經四十歲了,想再找個條件都過得去的男人結婚根本就不可能。

  而再讓她去朝九晚五上班拿那點死工資,她自然也是不願意。

  因此她選擇了給人做二奶。

  畢竟她保養的還算不錯,有些男人就好她這種徐娘半老,風韻猶存的女人。

  如果她沒繼續亂折騰,在給人做二奶那些年把錢都給存下來,那晚年自然不會過得太差。

  可不知道怎麼回事,對於生意她好像進入了魔障,越虧錢,她就越發的想折騰。

  所以等到老了,再也沒有男人願意在她身上花錢,而她身上也一點積蓄都沒存下。

  要說穆思敏難道就沒想過去找原洪濤嗎?

  畢竟他們之間還有一個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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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話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