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我家宿主又作妖了 作品

第484章 六十年代的養女二

  可程啞巴夫妻倆不但要拿五斤糧食跟人換女兒,還要多養活一張嘴,這讓劉嬸子怎麼可能會贊同呢?

  不過她也知道,程啞巴夫妻倆想領養個孩子都快要想瘋了,因此雖然心裡不贊同,但也沒有說什麼就是了。

  “這不用了吧!”原主的父親說道,“我們既然把女兒給了別人,那自然就不會再來找女兒,做人最基本的信用,我們夫妻倆還是有的。”

  “就是,就是,”原主的母親也趕緊說道,“況且再說現在這個世道,我們一家人能不能活下來還兩說呢?所以真的沒有必要寫什麼契約。”

  “話可不能這麼說,”一箇中年男人開口說道,“以後的事誰也說不準,還是寫張契約比較有保障。”

  “畢竟有白紙黑字的契約在,以後你們夫妻倆就算是反悔了,但也不能想來帶走孩子,就能把孩子給帶走。”

  “沒錯,就應該把契約給寫上。”其他村民也跟著說道:

  就這樣,原主的父母被迫只能在契約上按上手印。

  契約是請村長過來寫的。

  而契約上的內容,是以領養的內容寫的。

  人家村長不但識字,還懂點法律的,知道契約要怎麼寫,才有法律保護作用。

  就這樣,從今天開始程春丫把原本的姓氏改成程,正式成為啞巴夫妻倆的女兒。

  程啞巴夫妻倆一把程春丫帶回家裡,就立即給程春丫煮東西吃。

  當然,能煮的也只有地瓜而已。

  “老二,你這個死啞巴,還不趕緊給我滾出來。”外面忽然傳來一個女人罵罵咧咧的聲音。

  而她就是程啞巴的母親。

  說起程啞巴,其實也是個命苦的人。

  因為從小是個啞巴的原因,並不受父母的待見,打小就被父母當成老黃牛使。

  更絕的是,在程啞巴二十多歲了,他的父母還根本就沒想給他討個媳婦。

  畢竟一個啞巴,還有必要給他討媳婦嗎?

  本來程啞巴也沒想討媳婦的,他這樣殘缺的人,有誰會願意嫁給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