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我家宿主又作妖了 作品

第1187章七十年代冤大種完

  “哼!我就想不明白了,那個林知青除了白一點之外,長的完全沒有春丫好看,為什麼宋毅就偏偏被迷昏了頭。”這又是另外一個女孩子的聲音。

  “情人眼裡出西施,”程春丫嗤笑說道,“在我們眼裡林知青長的也就那樣,可在宋毅眼裡,說不定就跟天仙一樣。”

  原主和宋毅是娃娃親,兩個人的母親是從小一塊長大的好閨蜜,這才訂下這門娃娃親。

  在林知青還沒出現時,兩個人也算是青梅竹馬,感情好的很。

  但青梅比不過天降啊!

  只不過可惜的是,胳膊擰不過大腿,所以林知青就成了宋毅愛而不得的白月光。

  現在是1976年,在今年年底的時候,宋毅迫於父母的壓力同意和原主結婚。

  同時還提出條件,讓他那個當村長的父親把回城指標給了林知青。

  直到十年後,宋毅在城裡混出成就時,才又和林知青相遇。

  然後兩個人就乾柴遇烈火,背叛家庭搞在了一起,一發不可收拾,宋毅態度強硬的非要離婚不可。

  而那時候原主剛好懷了第三胎,已經快要臨產了,在宋毅提出離婚時,一受刺激就難產了,最後一屍兩命。

  原主的願望很簡單,她不想再和宋毅扯上關係。

  十年來冰冷的夫妻關係,早就抹滅了原主那顆愛宋毅的心。

  至於原主前世生的孩子。

  既然沒辦法給孩子一個正常的家庭,那就乾脆別讓孩子再來遭罪了。

  因為宋毅憎恨原主的原因,導致連原主所生的孩子,宋毅也非常厭惡,而他一個當父親的對孩子厭惡,可想而知,那將會對孩子造成什麼樣心理影響。

  至於憎恨原主的原因,那當然是因為宋毅覺得,原主是害得他和林知青沒辦法有情人終成眷屬的劊子手。

  不幸的童年要用一輩子來治癒。

  反正原主實在是不想讓自己的孩子再遭那樣的罪,哪怕她再愛自己的孩子,也不想讓自己的孩子再生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