鮮為人知的的歷史趣事 作品

列寧時代腐敗就相當嚴重


  自1922年到1991年,蘇聯在人類歷史上存在了整整70年。這70年裡,幹部集團的腐敗,始終如附骨之疽。蘇聯70年腐敗史,對後世是一個沉痛的歷史教訓。

  列寧時代:防範幹部特權,但特權已經氾濫。一般說來,政權初建,氣象一新,必有一段勵精圖治,腐敗現象會相對較輕。但事實卻並非如此,早在列寧時代,蘇聯(俄)的腐敗問題就已相當嚴重。

  早在1920年俄共九大上,許多黨代表就曾憤怒指責黨內的嚴重腐敗“無論對於誰都不是個秘密”,“中央和地方的‘共產黨員’允許自己那樣的奢侈,他們的行為絲毫不比老牌的資產階級遜色,工人和農民對他們敢怒不敢言”。這些腐敗的種類主要包括:公車腐敗、住房腐敗、飲食腐敗、醫療腐敗、貪汙受賄、權錢交易、盜用公款。

  當然,最高當局也不是沒有采取過防範腐敗的措施。十月革命後,列寧就對領導幹部的工資和待遇作了嚴格規定,要求一切公職人員的薪金“不得超過熟練工人的平均工資”。列寧率先示範,其作為國家最高領導人的工資是500舊盧布,而鐵路員工的最高工資是510舊盧布。1919年制定的35級工資表,黨政領導人的工資大大低於工人的最高工資。

  但問題在於:領導幹部們很快就不靠工資生活了,在工資之外的其他方面,享受特殊待遇的領導幹部們與群眾之間的差距越來越大。

  斯大林時代:公然將幹部的特權腐敗制度化、合法化。斯大林建立起了一整套保證領導幹部層特權的制度。這個官僚特權階層主要享有如下特權:(1)宅第權。從中央到地方各級官員均有一處或幾處別墅。凡是名勝地、風景區、海濱、避暑勝地,幾乎全部被大小官員的別墅所佔據。(2)特供權。各級黨政機關均有特設的內部商店、餐廳、冷庫等供應網絡,按照官職大小、地位高低享受特殊供應。(3)特教權。凡是高級官員的子女,從幼兒園到大學均有培養他們的專門機構或保送入學的制度。高級軍官的兒子則直接送軍事院校培養。(4)特繼權。官員特別是高級官員可以免費為自己的子女留下豪華住房和別墅,供他們終身享用。(5)特衛權。花在高級領導人身上的費用,達到無法核算的程度。(6)特支權。位居金字塔頂端的官員在國家銀行有敞開戶頭,即戶主可以不受限制隨意提取款項的戶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