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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族的八大禁忌分別是什麼?


  禁忌是一個民族在繁衍生息的過程中,產生的一種文化現象。蒙古族作為馬上的民族,逐水草而居和遊牧生活,是他們的顯著特徵。在長期的放牧和捕獵生活中,這個民族逐漸形成了一些獨特的禁忌。那麼,蒙古族究竟有哪些禁忌呢?

  一般認為,蒙古族的禁忌主要有八個方面,包括火忌、水忌、病忌、死忌、忌蹬門檻、忌摸頭、忌打狗和做客的禁忌等。

  那麼,蒙古族為什麼有這麼大禁忌?他們有什麼樣的考慮呢?

  一、因崇拜而產生的禁忌:水忌和火忌。

  眾所周知,蒙古人崇拜自然界的事物,認為它們都是神靈。尤其對日月星辰、天地水火,懷著深厚的感情和無比崇拜之情。蒙古族自古就有祭火的儀式,他們往往都會在婚喪嫁娶、節日慶典的過程中,舉行隆重的祭火儀式。

  凡是與火有關的現象,蒙古族人都奉若神明。因此,涉及火忌的內容也較多,如:忌諱在火爐上烤腳和鞋襪;不能把刀子直接插入火中;禁止將不潔的東西投入到火中;不能向灶火內彈菸灰或丟棄菸頭;不能使勁敲打火爐子,因為那是火神居住的地方,不能驚擾他。

  同樣,蒙古人崇拜水,認為水是自然界中最為聖潔的神靈。對於逐水草而居的蒙古人來說,水是草原上一切生命的來源。因此,蒙古人禁止在河水中淋浴,禁止在河流中洗濯婦女的髒衣服,不允許將髒東西扔進河水中。他們還特別忌諱在河邊大小便,認為這是對神靈的大不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