鮮為人知的的歷史趣事 作品

英國徵收“知識稅”?


  英國以前竟然徵收過“知識稅”

  有學者將新聞自由在西方社會的發展劃分為四個階段。

  第一階段,在早期政治社會中,公眾產生了對新聞的渴望和表達自由的需求,而政府則以書報審查制和許可證制來遏制報刊,17世紀的英國和18世紀的法國就是範例。

  第二階段,隨著“自由戰士”隊伍的擴大,官方的書報審查制和許可證制被廢除,代之以經濟和法律限制,如推出針對報紙的“知識稅”(taxesonknowledge)和誹謗、煽動、藐視等嚴刑峻法。開始實行君主立憲的英國在這方面花樣最多,美國、法國、德國也經歷了這一階段。第三階段,報紙通過廣告和銷售實現獨立自主,出現了“新聞強人”。

  第四階段是新聞界作為商業企業的時代,出現了20世紀的集中和壟斷現象。這種對任何激進變革的限制也呈現出英國式改良主義的一個特點,即政治上一般不再由官方控制報刊,而由經濟法則、尤其是稅收槓桿來調節報刊市場。英國就是在1695年以後的辦報熱潮中迅速進入第二階段的,“知識稅”和誹謗、煽動、藐視等嚴刑峻法的施行,讓報業的發展受到抑制,並且產生了複雜的影響和後果。

  當時一些小冊子和小報以低價格吸引讀者,最早的便士報就是在這個時期出現的。當時許多半便士和1/4便士的“郵報”如雨後春筍般地出現,出版週期並不規定。它們實際上是小傳單,刊登寥寥幾則新聞,經常伴有廣告,由小販在街上叫賣。這些報紙的興起和更多插入廣告的做法引起了國會的關注,它考慮對所有新聞性出版物每頁徵收半便士印花稅。

  1701年,一份抗議小冊子出版,名稱為《代表多名與半便士報紙的造紙、印刷和出版有關的人士謙恭地提出諸理由》。它聲稱,5名主要印刷商從事此行當,每年用掉2萬令紙張。“上述報紙都是一張半,向比較貧窮的人僅售半便士,他們是因為便宜才買報的,並且讓自己開心,還吸引了他們年幼的孩子,誘導孩子們閱讀。如果向這些簡陋的報紙(由於紙張粗糙,紳士們一般不屑於閱讀)徵稅一便士半,它們就統統完蛋了。”小冊子還說,成百戶家庭,包括許多盲人,是以在大街上賣這種半便士出版物為生的。

  儘管如此,1712年8月,政府根據《印花稅法》對報紙開徵印花稅。該法規定,每半頁或小於半頁徵印花稅半便士,半頁以上、不超過1頁徵1便士,1-6頁的徵2先令,6頁以上書冊免徵。此後,還對報紙徵收廣告稅和紙張稅,三稅合稱“知識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