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路聽花 作品

第104章 前夫,我可能就要結婚了

  但在她有需要時,得出來當個吉祥物。

  二。

  男人和樓曉雅“結婚”一個月後,就得離婚。

  此後,絕不能再以樓曉雅的第二任前夫的身份,糾纏她。

  以上兩點,如果沒有好處,傻子才會答應。

  當然有好處——

  樓曉雅給出的酬勞,就是三萬塊的現金!

  這三萬塊錢,出自於晨陽集團給樓曉雅的十萬精神賠償金內。

  三萬塊放在這年頭,那是相當厲害的了。

  關鍵是這三萬塊,只讓某個單身男人,和樓曉雅做一個月的假夫妻。

  文院長聽完後,當場就拍著胸脯的說,讓樓曉雅敬候佳音。

  正所謂重賞之下必有勇夫——

  就在樓曉雅剛走進客廳,文院長就打來了電話。

  確定樓曉雅這邊說話方便後,文院長才說:“事,成了!”

  文院長精挑細選的這個接盤俠,是她的孃家兄弟。

  她的孃家兄弟是個苦命人——

  去年老婆就跟著外地某雜技團的一個帥哥跑路了,留下了一個兩歲的拖油瓶。

  本來家境就很一般,再加上大兄弟憨厚老實,三腳踹不出個屁來,要想再找個老婆很難。

  “曉雅,其實那天我就想到了我兄弟。可我擔心,你會覺得我是圖錢。當時,我沒好意思的說。”

  文院長倒是挺磊落的:“可我後來想到了一句話,叫肥水不流外人田!再說了,我親兄弟知根知底的,絕對信得過啊。因此,我就給你打這個電話了。”

  “你說的不錯。”

  樓曉雅也笑了:“這樣吧,你安排下,明天晚上,我和你兄弟在你家見個面。如果我感覺沒問題,週一去縣民政局扯證。”

  “行。沒問題。”

  文院長說:“但咱可得醜話說在前頭,你前夫不會因此就對我兄弟,有什麼惡意吧?”

  “他沒有資格。”

  樓曉雅淡淡地說了句,放下了話筒。

  解決了心頭大事後,樓曉雅渾身輕鬆。

  左手輕撫著小腹,喃喃自語:“寶貝。你和媽媽,還有爸爸。我們一家三口,必須都得好好的。”

  天黑了下來。

  雲湖縣的縣委家屬院內。

  剛吃過晚飯的樓小樓,臉色陰沉的站在窗前,左手端著一杯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