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南 作品

第三百零九章 我不是柯南

    對,可以從殺人動機開始推理,死者社會關係簡單,三點一線的生活,除了上班就是下班,要說大學生和他並無太多交集,大學生租了房子以後最多也就是每個星期六星期天帶著女朋友去雲裡霧裡一番,而且每次都是兩人同行。

    據審訊資料瞭解到他們每次去都是白天,待到下午6點多鐘出去吃個飯,然後就回到了房間睡覺。

    所以與死者的交集特別少,甚至沒有說過幾句話,只是在早上洗漱時打個招呼。所以基本可以斷定大學生並沒有殺人動機。

    那麼前妻這一邊則顯得複雜一些,據資料顯示前妻和死者結婚2年,一直沒有孩子,據前妻交代稱正是因為這個兩人才離了婚。

    離婚以後則面臨著財產分割,可是現在的這套房子的房產證上寫著夫妻兩人共同的名字,離婚時前妻執意要賣掉房子分得自己的那筆錢,可是死者死活不同意,一直鬧到了死者死亡,所以這麼看來妻子極具殺人動機,可是她又有死亡時間不在場證明。這就很難敲定她就是殺人兇手。

    吳南又看了死者當天的活動軌跡,據資料上顯示,死者單位的監控錄像拍到,死者當天早上8點左右到了單位,因為加班一直加到9點30分左右才走出了公司,而死者的家距離公司開車則需要20多分鐘,那麼就是說死者在下班以後直接回了家,然後回到家以後直接被殺死了。

    難道兇手早早潛伏在死者家中,趁死者剛進家門抱起泡菜罈子對準其頭部就是致命一擊?

    那麼兇手必定是有鑰匙的人,死者有,大學生有,前妻肯定也是有的,因為這套房子她也是一半的主人,它絕對不會把鑰匙平白無故交出去的,那麼她為什麼要說謊第二天去死者家敲門呢?這前妻肯定有鬼,現在基本可以確定前妻就是兇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