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南 作品

第七百六十一章 作家死亡時間

    但是在火勢蔓延起來的時候,張先生卻又害怕了,退縮了,所以到了最後關頭,他竟然又逃了出來。

    交代案情的時候,張先生已經泣不成聲,不過在場的人沒有人同情他。所謂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他能夠殺害李小姐,甚至不惜冒著也殺死王小姐的風險,也要放火燒酒店,這就說明了張先生心性之殘忍。他的心中只有自己,從來只有考慮到自己的感受,而從來不會站在別人的角度看問題。

    破了案後,吳南和姐姐吳欣研離開酒店,這個時候外面已經下起了瓢潑大雨。

    於是吳南便和姐姐打了一輛出租車,去找個飯館吃了飯,這才回到了家裡。

    第二天中午的時候,青木警官打來了電話,說一家公寓裡面發生了案件。

    吳南和吳欣研兩人趕到案發現場,警察們正在調查著這裡。青木警官走過來,向吳南兩人介紹案情。

    這次案件的死者是一名女性,四十多歲,單身,從事寫作。從現場來看,這名女作家死亡的時候正坐在書桌上進行寫作,但身後突然傳來襲擊,然後女作者就被打死了。

    書桌上擺著作家還沒有寫完的稿件,寫的是一篇中篇小說,吳南拿起來看了看。上面寫的是兩個中學生在上學期間相愛了,但是他們愛卻被所有人反對著,家人和老師都不同意他們在一起,認為他們現在是學生,要以學業為主。

    終於在一個星期五的下午,男主和女主決定要私奔,去另一個城市過只有他們自己的生活。在他們私奔的過程中,兩個中學生遇到了許許多多奇怪的事情,吃不上飯卻拿錢去買彩票,希望中大獎的流浪漢;女扮男裝的歌唱團,不被周圍人理解,卻形成了一股潮流;主人訓練狗狗替自己上班,竟然沒有人發覺異常……這個故事看起來很有趣,腦洞大開,非常的吸引讀者,如果能夠發表出來,說不定能夠火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