聶毛毛 作品

第200章 未命名草稿

 飯後,其茶找到他們,他是來問江奇是否要留下他繼續在這工作。 

 “我之前的工作是守院,如今這院子歸了你們,你們就是這裡的主人,院裡有了主人了,我所做的工作自然也就結束了,如果你們留下我,我可以為你們洗衣,做飯,打掃房間,修剪花草,還有餵馬趕車,還可以給馬修個馬棚等等,我雖然老了,但身體很好,乾重活都沒問題,當然你們也要付我相應的工資和包吃包住,如果你們不留我,我明天會隨車回桑塞業城去。” 

 江奇沒想到還有這麼一出,但也很快想通了。 

 他是不主張留人的,他不習慣家裡有所謂的下人,在他現代人的思想裡,還有現代各種電視劇裡,下人是沒有人權的奴隸,他一個從小被教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的現代人,怎麼能去使喚奴隸,還是個可以做他爺爺的老人。 

 其實江奇是對南琮的下人制度有些誤解了。 

 南琮的下人並不是奴隸,他們除了工作不是太自由,其他的他們也享有南琮制度的部分相關權利和義務。 

 他們也有生命安全權,主家不可隨意毆打或傷害下人,否則主家一樣會被抓起判處,有自由結婚權等等。 

 下人也有贖身的權利,不過那樣的話,冠名也會被除去,沒有了南琮冠名的人,就沒有了身份證明,沒有了這個身份證明,他就成了一個外地人,外地人在南琮生存比南琮下人生存要艱難,除非外地人有錢,不用工作。 

 因為外地人在南琮工作工資會開的比南琮下人還要低,當然,有錢的外地人不用擔心這些。要麼去廣場賣藝,像江奇他們之前那樣全靠運氣,看別人給多少。 

 下人贖身之後,雖然恢復了工作自由權,人身自由權,但南琮本地人請人工作,一般喜歡優先找有南琮冠名的人或者有自家冠名的下人來工作。所以下人沒有足夠的錢保證未來時,是不會輕易贖身的,否則他可能會重新賣了自己獲得一個南琮冠名,重新成為下人。 

 至少下人有工資保障,享有南琮的部分權利,哪怕主家要他乾重活,他也有相應的工資,不像外地人,同樣的重活拿到的工資就比下人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