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4章 耗羨歸公和養廉銀

 第604章 “耗羨歸公”和“養廉銀”

 [雍正元年,是的,你們沒看錯,還是雍正登基的那一年,雍正帝接受山西巡撫諾岷的建議,施行耗羨歸公和養廉銀的措施,以此增加中央財政收入,並限制地方橫徵暴斂。

 只能說,雍正確實是身體力行的證明什麼是真正的“雷厲風行”。

 習慣了那種前幾年養精蓄銳,處理政敵,後幾年大展宏圖畫風,這種一邊解決政敵,一邊大展宏圖的,還真有點不習慣。

 咳,說回來,說到雍正政策這一方面,給大家解釋下什麼是耗羨歸公,什麼又是養廉銀。

 先說耗羨歸公,也叫“火耗歸公”,耗羨這個大家都知道是什麼意思哈,不知道也沒關係,我解釋一下,就是地方官徵收錢稅時,會以耗損為由,多徵錢銀。

 而自明中葉賦稅是折銀的,當時為了便於計量和運送,州縣要將納稅人所交的零碎銀兩熔鑄成銀錠。

 而銷熔過程中不免有損耗,必須酌量加徵,這就是所謂的“火耗”。

 而大家也知道, “酌量加徵”這個說法是比較模糊的,我收幾個銅板也是酌量加徵,收碎銀子也是酌量加徵。

 而這種模糊的、並不清晰的規定,就是各州府自己制定的可,這也就成為了貪官汙吏們可貪汙的空間。

 耗羨歸公這一政策,就是針對這種情況而制定的政策,換句話說,這種政策的實施,絕對是在一定程度上肅清了吏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