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時代之巔 作品

第2142章 落後的日企

  為俱樂部踢球,主要是職業性,是一種賺錢的工作;為國家隊踢球,在某種程度上是一種義務和榮譽上的追求。

  問題就出在國家隊背後的各國足協身上。

  球員為俱樂部踢球,是市場行為,可以安心地維護自身權益,和俱樂部談好個人的相關版權以及收益分紅。

  國家隊就不行了,這可不是市場行為。

  各國足協跟球員們都有一系列的霸王條款,可以免費地拿到所有國家隊球員的版權,強如馬拉多納、羅納爾多、齊達內也不能倖免。

  而各國足協都屬於國際足聯下屬的足球組織,這些球員的版權就按照規定自然而然地流入到了國際足聯旗下的職業足球運動員聯合協會里“保護”起來。

  說是保護,其實就是為了賺錢在濫用。

  根本不在乎球員的自身權益。

  這種世界足壇裡的各種體系上的亂象和內部的種種強權性的暗箱操作,對球員是一種欺壓,對資本家來說就打開了方便之門。

  只要跟國際足聯談妥了條款,就幾乎可以拿到全世界所有球員的相關版權了。如果為了保險,還可以跟梅西、C羅、魯尼、亨利這種級別的球員單獨簽下一份協議,確保他們不鬧事,這事就搞定了。

  至於其他的那些普通球員,他們想反抗也沒那個膽子和實力。

  說白了,其實就是頂級球員有一定的特權,算是特權人物。

  絕大多數普通球員,就得乖乖地聽話任由各方傷害自身的權益。表面上看,是資本家在利用他們的形象賺錢,在欺負他們,其實真正壓迫他們的是世界足壇裡腐敗的權力結構。

  是足壇中的權力機構的授權,才導致很多球員的肖像,都用來推廣垃圾食品、假冒偽劣產品,甚至黃、賭、毒類的產品。

  自從周不器收購了曼聯,真正進入了世界足球的圈子裡了之後,就算是認清了這是一個怎樣的小社會。

  他當然不喜歡這種情況。

  足壇裡的規則越清晰、越透明,曼聯的收益就越大,至少曼聯球員在踢國家隊比賽的時候,可以拿到足夠可以保護俱樂部利益的資金上的補貼。

  俱樂部花錢養著球員,讓球員去國家隊踢球……球員在國家隊踢球受傷了,還要由俱樂部來承擔後果,繼續為球員發工資。

  哪有這樣的道理?

  不過,周不器人微言輕,越是足壇瞭解得深入,越是覺得想改變這個根深蒂固的體系過於困難。

  如果去做足球遊戲,就可以把這樣的劣勢變成優勢了。

  因為足壇裡亂象頻頻,足壇權力高度集中化,只要跟國際足聯達成了協議,很多基於球員的知識產權上的分歧就可以壓下去了。

  就可以花最少的錢把這件事辦成。

  周不器基於對足壇的理解,對足球遊戲未來的運營策略也有了比較清晰的思路。

  這是他的一大優勢。

  比科樂美和eA都強多了!

  國內的權力和資本的關係,跟世界足壇裡的情況幾乎一模一樣,他就是在這種大環境中成長起來的企業家。

  他再熟悉不過了。

  他最知道怎麼在這種夾縫中實現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同時還不會連累到自身的名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