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神:平平無奇文化人 作品

第384章 《社會契約論》(二)

  巖王爺的離開徹底改變了這種情況,蘇均也不得不做出回應,璃月不可能後退成“君主專制”所以只能前進,但又不可能直接前進成“共產社會”。

  所以蘇均只能慢慢來,至少這種主權在民、天賦人權的思想要被人們接受,被接受他就成功了,因為他蘇某人後面還有大殺器。

  說起來,其實提瓦特其它六國的社會制度或多或少也發生了改變,有像至冬國女皇一樣把權力牢牢握在手裡的神,也有像溫迪一樣已經放權或者開始放權的神……

  雖然《社會契約論》是蘇均寫給璃月的,但其它六國或多或少也能從中獲得一些靈感。

  只是還有一個問題,那就是對於《社會契約論》。

  這還是要談到提瓦特中“人與神契約建立國家”與書中的“人人平等契約建立國家”有著不同。

  對此也不是沒有辦法解決,而蘇均的解決辦法就是依舊著重論述璃月目前“人人平等契約建立國家”的情況,但在此之外還可以再加上第二種情況。

  既在每一章的最後加上一節蘇均自己對於提瓦特“人神國家”的分析——人與神與社會結構與社會契約、神的主權與人民主權、人與神契約國家及其運作形式、神的監督權。

  這對於蘇均來說都是不小的挑戰,這意味著他最最最少也要把《社會契約論》徹底吃透才能寫出自己的分析。

  另外,關於盧梭在《社會契約論》的最後一章中探討的關於前世羅馬、雅典的幾種民主社會組織,蘇均也要斟酌考慮。

  總之只有一句話,蘇均的工作量很大,幾乎不亞於他曾經在“圖書館”裡苦學《自然哲學的科學原理》,某種程度上更甚。但為了璃月日後的道路他別無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