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林之火 作品

第63章 艱難排查

 這些工作全部介紹完,接著就是由邵大來逐一提問了。邵大先沉思了一下,然後對技術中隊的兄弟說:“你們現場勘查進行的怎麼樣了,是不是已經完全結束,你們有沒有提取到有用的痕跡物證,能不能為案件的甄別提供可靠的依據?” 

 技術中隊中隊長說話是十分謹慎的,道:“邵大,我們中隊對現場的勘查還只是第一遍,由於晚上的光照條件不好,我們對現場的搜索還沒有擴大範圍,對,中心現場的勘查也只是初步的粗看,目前提取了一些物證,但還沒有采取技術處理。這些都需要明天我們進行針對性的處理後,才能向指揮部彙報,今天只是一個初步的情況,還請領導諒解。我們明天會調集更多的技術力量,在全方位的進行現場勘驗,爭取找到犯罪分子的痕跡物證,為破案提供甄別依據。” 

 邵大聽了點點頭,只說你們技術中隊一定要抓緊。千萬不能放過細節,這樣的突然性的搶劫案子,痕跡物證是破案的第一要素。接著又吩咐法醫,讓他們想辦法和醫院聯繫,明天務必要接近受害人。從他身上提取相應的痕跡物證。有些事情做起來不要有顧慮,該膽子大的還是要膽子大一點。受害人家屬也應該能夠理解我們的做法。 

 接下來說到關係人查證組,除了對現有的家庭成員逐一進行甄別,更重要的是對受害人其他的關係人也進行甄別。這些關係人包括其親戚朋友,鄰居,生意上的夥伴,甚至是山上城隍廟裡的和尚,也要逐一甄別。種子和受害人有一點聯繫的,都不能放過,因為本案中並沒有證據表明排除熟人作案的可能性。要求關係人排查組從身邊最親的人開始逐步往外圍擴展,萬一兇手就是這些熟人當中的一個,絕對不能燈下黑。另外對關係人的詢問,要問清楚受害人平時的生活習慣,作息規律。特別是要了解受害人在擺攤的時候,身邊攜帶有哪些財物,是否攜帶大額的現金,或者一些特別有價值的東西。如果有這些東西,我們就可以針對這些物品做針對性的布控,也可以把犯罪嫌疑人挖出來。特別重要的是要挖出受害人平時生活中的一些仇人,或者對受害人存在負面看法的人。再加以甄別,通過這些辦法來找到犯罪嫌疑人。 

 最後說:“破案就是要大膽假設,小心求證,在尋找線索的時候要有創新,要有發散思維,然後再邏輯嚴密的加以逐一甄別。”並打氣道:“同志們對這個案件好像信心不足,我看沒有那麼悲觀,我們要像上次打贏那個搶劫殺人案一樣,只要我們堅持不懈的挖掘下去,總會有柳暗花明的一天。今天就先到這裡,明天,不,等一下早上8:30,我們還在這個會議室裡集合。有些工作我們在彙總其他偵查員的信息後,再做佈置。” 

 說完專案會議就結束了,大家也迅疾的離開了城郊派出所,各自回家。因為再過不到5個小時,又得到這個會議室來集合,留給大家睡覺休息的時間真心不多。師傅仍舊把我送回了家,他告訴我明天早上8:10還在我家這邊等,他會來接我。 

 拖著疲憊的身體,悄悄的回到了家裡,也不敢鬧出很大的動靜,生怕吵醒了父母親。 

 到了第二天,我8點的鬧鐘一響就準時起來。我母親在桌上給我留了早飯。我就匆匆的扒了一口,然後趕緊拎包下樓去等師傅,師傅的車總算準時到達。於是我們又回到了城郊派出所會議室。 

 會議室裡這時候人都已經聚集的差不多了。今天倒沒有再開什麼專案會議,因為一些案情情況也匯聚的差不多。邵大見人到齊,就開始了工作的安排。技術和法醫反正按晚上的佈置,按部就班的開展。而關係人調查組,則增加了4個偵查員,讓他們加快進度。 

 我們整個中隊都被分到了排查組,邵大這時候已經從城郊派出所拿到了,烏茶山附近的,三個村的戶籍人口信息及部分的流動人口信息。然後,指揮部把我們排查組分為20個小組,一般是一個刑大偵查員搭配一個派出所的輔警或民警。我因為是新加入刑大的,大隊也好中隊也好,對我並不放心,於是我和我師傅彭維慶在一組,另外還搭配了一名派出所的輔警給我們帶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