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林之火 作品

第102章 以命相搏

 只是在現場盤問了一下小偷的身份信息,然後拿出自己的手銬給那個小偷銬上,把我的手銬還給我。我告訴他們:“這個小偷在抓捕過程中,他拿出刀來反抗,這個行為已經屬於搶劫行為,你們對案子的定性不是簡單的,抓一個小偷了,而是直接可以進行刑事辦案了。” 

 那個出警的民警我並不熟悉,我也不知道他有沒有聽我說什麼。只是讓協警給我登記一下情況,說我有情況反映的話,就直接和他們值班領導反映,他就是來帶帶人的。 

 出警民警的言行,讓我覺得很寒心。一方面大家是同行,我們替他們抓到了人,他不僅不感謝我們,還一臉嫌棄的表情。好像我們狗拿耗子,欠了他們債一樣。至於我剛才經歷的生死時刻,他更是輕描淡寫,我真不知道我們自己人怎麼會冷漠至此。 

 此時我也不想和他計較,因為我不知道為什麼,我的身體突然開始瑟瑟發抖,應該是情緒過於激動造成的。剛才還憋著一口氣,現在這口氣鬆下來了,身體在緊張的應激以後的正常表現。 

 我不想再和出警民警多費口舌,於是示意他們立即將小偷帶走。我也沒有和老頭及協警多交流,留他們在幼兒園和出警的協警介紹登記情況,自顧自的走了。 

 回到我們值班室,此時有幾個吃好飯的值班兄弟回到了單位。當時他們見值班室裡一個人沒有,嘴裡還有一些埋怨的話:“小兄弟,值班室可不能脫人,萬一這個時候有重大案子報送進來,我們沒有第一時間通知領導,那罪過可就大了。你既然在值班室裡留守,以後有什麼事情也先交接好,再離開,不要這樣沒有組織,沒有紀律性。” 

 我不知道批評我的人是誰,反正我在刑大是資格最嫩。我自己剛剛經歷了生死時刻,尚且還驚魂未定,突然面對批評,心裡的委屈不住的湧上心頭,於是我說:“師傅我也不是沒有組織,沒有紀律性,剛才我們隔壁的社區幼兒園裡進了小偷,老百姓過來讓我們幫忙抓小偷。我看了一圈,也沒有一個兄弟在,於是我只好自己去抓小偷,這才脫崗的。下次我一定先請示領導,再行行動。” 

 “原來是這樣,小偷抓到了嗎?他是偷什麼的。”那個兄弟問。 

 “小偷已經抓住了,我把他移交給了城關派出所,具體案子他們會去辦。就是我在抓他的時候,那個小偷進行了反抗,還亮出了刀來。我把這個情況和城關派出所說了,他們並沒有怎麼重視。刀也沒有拿走。”說著我指了指手中的刀,“這就是我們在抓捕小偷時候繳獲的刀,我跟他們說這是搶劫,他們一點反應都沒有。” 

 “什麼,小偷被抓時進行了反抗,還敢亮刀。這就是典型的盜轉搶啊,城關派出所是哪個民警出警的,這麼一點業務素質都不懂嗎?”那人問。 

 “具體哪個民警我也不認識,只知道來的人是城關派出所的,估計問一下就知道了。我只是覺得不能這樣便宜了小偷,因為我看這小偷也沒偷到什麼東西,估計是正在偷的時候,被人堵在裡面了。”我回答。 

 “他們城關派出所也太不負責任了,這是典型的重罪輕判,那是放縱犯罪,他們想坐牢嗎?”那人回答。接著他立即打電話給我們大隊領導,向大隊領導反映了這個情況。 

 果然過了沒多久,城關派出所的幾個民警趕過來了。來的人中間還有他們的值班領導,一面對我們承認錯誤,一面向我們詢問當時的情況。幸虧這個時候小偷他們還沒有放掉,否則真的把事情搞大了。此時我從執法者變成了受害人,我在我們刑大里配合他們製作了筆錄,並且把犯罪嫌疑人的刀也交給了他們,具體的案子就由他們去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