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林之火 作品

第103章 倍感後怕

 這件事過去以後,當晚也沒有發生其他重大的事情。我們領導特意叮囑我,這個事情不要對外宣揚,因為這樣對城關派出所不利。我們都是自己人,沒必要弄得上綱上線的,至於剛才出警,民警的不作為,他們城關派出所會進行相應的批評教育,希望我能消消氣。 

 我一個年輕民警,也不想要這些事情,當然都聽領導的。那天我始終覺得有些心神不寧,於是跟領導請了個假,回自己家裡睡覺了。 

 我到了家之後,洗漱完畢睡下,一夜無事也就不說了。到了第二天早上,我起床穿衣服的時候,發現我的外套上憑空多了一個大洞。而且這個洞是出現在腋下肋部,我當時很奇怪,怎麼衣服上會出現這麼大一個洞。後來仔細回想了一下昨天搏鬥的過程,頓時一陣冷汗冒上來。 

 險,真是險,那把刀捅過來,離我的腰僅僅相差了不到一釐米,只要他的手稍微偏一偏,這把刀就從我腰間捅進去了。到時候會是什麼個結果,我真的不好再往下想。 

 這時候離李大被刺身亡,也就過了兩週不到的時間,我要是變英雄了,不知道會不會有李大這樣的宣傳等級。想到這裡我是一陣後怕,倒也是給我提了個醒,面對犯罪分子的時候,千萬不要有任何的僥倖心理。可能你認為對方沒什麼威脅,甚至覺得不過是一件小事。但你是不知道犯罪分子之前做過什麼,犯下怎樣的罪孽,他們可能會狗急跳牆,做起事來毫無底線。疏忽大意的結果就是生命的代價。 

 於是我帶著這件破衣服回到了單位,把這個情況和方中隊長彙報了一下,因為這件衣服也成了昨天搶劫案子的重要物證。必須把它交給城關派出所的承辦民警。 

 方中隊長也奇怪的看了一下這件衣服,當看到衣服上被劃出的大口子時,也不由得倒吸一口涼氣。對我說:“小夥子,運氣挺好。這李大剛剛出事,你這一刀要被捅了,我們刑大又得攤上大事了。以後抓人千萬要注意自身安全,人抓不住也沒什麼,我們可以下次再抓,生命可開不得玩笑。” 

 我把整個抓捕過程跟方中隊長簡單的說了一下。方中隊長埋怨我道:“運氣好歸運氣好,但是這個事情我還是要說你。你接到老百姓的報警,這第一時間應該向領導彙報,值班的領導會安排相應的警力一起去應對這個情況,你這樣單槍匹馬的過去,裝備沒有帶足,人手也不夠,這不是給犯罪分子送人頭嗎?得虧你還年輕,身手也敏捷,否則我們現在得給你開追悼會了。以後這樣的事情千萬不要自作主張,人找一天抓,遲一天不礙事的,自身安全才是第一位的。”我向方中隊長誠懇的點點頭,表示下不為例。方中隊長則拿了我的衣服,並立即和城關派出所聯繫,讓他們把這重要的物證取走。 

 我從方中隊長辦公室出來,又回到了自己辦公室,照例對辦公室進行了打掃,然後在自己座位上坐下來。剛坐下來沒多久,夏探長先趕進來了。 

 他對我說道:“昨天你抓了個搶劫犯罪分子,還動刀了,小夥子伸手可以啊,你還真的敢空手奪白刃。我以為這只是電視裡放放的。” 

 我說:“哪裡啊!我當時也是被嚇出了一身冷汗,這是我有生以來經歷的最驚險的一次,我到現在還是暈暈乎乎的,真的不知道當時是怎麼拿下來的。”說著喝了一口水,壓了壓驚。 

 夏探長問:“當時遇到這種情況,你第一時間應該跑,小夥子不要在那裡逞能,利刃可不長眼睛,你要是成為英雄了,我們也要成立宣教組了。” 

 我說:“幸好幸好,說明我的命硬,一般的小毛賊還帶不走我。”我有些戲謔的說。 

 “李大當時也是這麼想的,可是他現在已經在山上入土為安了,你可千萬不要想不開,這死了的英雄有什麼好當的。”夏探長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