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林之火 作品

第103章 倍感後怕

 我說:“我當時也想撤退的啊,只是當時的情況已經不允許我後退了,我是被逼上梁山了。” 

 夏探長於是詳細的詢問了一下當時的情況,我把那個老頭在我身後,寫景又跑掉的過程縮了一下。夏探長聽的也是暗暗心驚:“這還真是險,你當時其實就是騎虎難下,跑吧,傷了那個老頭你得被追責,不跑吧,你就要面對生死相博。不過說來說去還是你太大意了,我們面對的犯罪分子,往往你是不瞭解情況的,他們那種窮兇極惡的勁頭,有時是我們無法估量的。所以古人常說,獅子搏兔,尚需全力,這就是這個道理。” 

 我又玩笑的問道:“夏探長,我昨天要是真光榮了,你說我死後的待遇會不會和李大一樣。” 

 夏探長沉思了一下,然後回覆道:“不會的,李大的事情之所以要這麼宣傳,說到底上面領導怕上級領導進行追責。而李大和上面領導肯定有千絲萬縷的聯繫,真要把事情查個底朝天,真不知道誰會出事情。所以進行無底線的宣傳也是自保的需要,想著一俊遮百醜。而你的犧牲就不一樣了,你才從警不到一年,家事幹淨,人事也幹淨。就是把你的事情拿過來,放在顯微鏡下看,也不會有什麼大的毛病。所以局裡最多照例給你評一個烈士,差不多的功勞給你追授一個,至於像李大這麼發掘,這麼宣傳,那是肯定不會了。當然你們兩個的事情比較近,局裡會把你的事蹟作為理大的事蹟的添頭進行宣傳,可能會對李大的宣傳有更好的效果。你的事業就是個配角的命,你想當主角道行,還得再深一點。” 

 我聽了笑起來,道:“看來我昨天就算是犧牲了,也是輕於鴻毛的那一種,價值不大。” 

 “輕於鴻毛倒不至於,但肯定不會是重於泰山。”夏探長說完也笑了起來。 

 這件事情雖然在我們中隊和大隊都傳開了,但並沒有掀起什麼波瀾,也沒有成為李大的宣傳事蹟的一部分,就像往水裡丟了顆小石子,波瀾很快就過去了。 

 我的事情過去了幾天,我也沒有得到上面領導的嘉獎和表揚,一切都是那麼平靜和自然,彷彿沒有發生過這件事情一樣。 

 到了第三天,那天我在辦公室裡,是餘林軍興沖沖的跑了進來,對我們辦公室的人說道:“大家聽說了嗎?我們大隊也要出英雄了,我認為這件事情比李達的事情更感人,更有宣傳性。” 

 金正傑馬上問道:“我們沒有聽說啊!你不要賣關子了,什麼事情趕快說。” 

 餘林軍說:“昨天下午,西區中隊的胡隊長,突然暈倒在了辦公室。兄弟們把他送到醫院,一檢查出了大事,發現胡隊長已經是腦癌晚期,醫生當時就告訴家屬準備後事。因為已經完全擴散,根本沒有辦法上手術或者化療放療等治療手段了。據說家裡人聽了,當時就暈了過去,你們說這個事蹟感不感人。” 

 我馬上接著問:“什麼,這麼嚴重的毛病,他事先就一點反應都沒有嗎?他平時沒有去醫院進行檢查的嗎?” 

 餘林軍回答:“胡隊長,是個事業心很重的人。今年他們西區中隊風頭不錯,和南區中隊較著勁,想拿下刑大的考核第一。據說胡隊長每天睡覺不到三個小時,平時就有頭疼的毛病。但是他忙於成績,忙於工作,壓根就不去理這個毛病。聽西區中隊的兄弟說,胡隊長髮現自己有頭疼的病,也不去醫院詳細檢查,只是開後門胡亂的叫醫生幫他開點止疼藥。頭痛病發了就吃止痛藥來緩解疼痛,其實病根就是腦癌。這樣一來就把他本來可以治療的病,都耽誤了。現在出現這種不可收拾的情況,家裡人也是急得暈了過去。今天我們大隊領導都趕到醫院去了,局裡領導也幫著託關係,看看有什麼更好的醫院能夠對胡隊長進行治療的,你說他為了工作何必這麼拼。” 

 聽了餘林軍的話,大家都沉默了,雖然我們同情胡隊長,但其實也沒有什麼好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