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林之火 作品

第116章 出差歸來

 方一偉還是搖搖頭,然後拿出一張自己的名片,遞給對方,說:“這是我的名片,你們真的要抓住了這個逃犯,就直接和我聯繫。反正這件事情我經手了,我負責到底,只要真的逃犯抓住,我負責把獎金給你們兌付掉。我們領導說了,我的承諾是算數的,你們要不信我,那我也沒有辦法了。” 

 對方接過了名片看了一下,然後沉思了一下說道:“不是我們信不過你們,實在是我們辦案經費緊張,有些費用我們墊付不了。要不這樣吧,我們也不全要你們兌付獎金了,你們先付一半的錢如何,剩下的錢我們抓住了犯罪嫌疑人再給我們。這樣大家就都可以放心了。” 

 聽了他們新建議,方一偉還是應承不下來,於是他說道:“先付一半還是太多,而且我剛剛跟領導彙報過,領導的意見也很明確,你們這樣討價還價的,我再跟領導去說,也不合適。”接著他撓了撓頭,然後說道:“本來這個事情我還得再請示領導,但是既然出來了,我總歸有一些自主權。這個逃犯我們是想抓的,我出來也不想白跑一趟,你們看這樣如何,我先付獎金1000塊,這個我可以從差旅費裡面進行報銷,你們先幫我們把這個人找起來如何。只要抓到了,剩下的獎金我們一定如數補齊?” 

 對方聽了方一偉的話,臉上一副不甘心的表情,說道:“只給一半已經很便宜了,你既然出來了,還差500塊錢,我看就1500,我也不跟你討價還價了。” 

 方一偉搖搖頭:“這個我做不到,因為1500塊已經超過了我的權限,那生意只能不做了,你們不願意就算了。” 

 方一偉一口咬死了這個價格,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樣子。對方看著方一偉,發現他非常的決絕,只好軟了下來。因為他們並不想把這一筆外財給放走,先拿1000就1000吧。 

 於是對方說:“好吧,你就先給我們1000吧,但是人抓到了之後,剩下的錢你必須得給我們。否則我們寧可冒著風險把人給放了,也不能便宜你們做事沒誠信的。” 

 方一偉說:“你放一萬個心好了,錢都是公家的,也到不了我口袋裡。我們要的就是這個逃犯的人頭,區區2000塊錢,我們不會耍賴的。”說著方一偉從自己包裡掏出了1000塊錢,直接遞給了對方。 

 對方也沒跟我們客氣,拿過錢直接數了起來,數完一拍錢,說:“數目對的,那我們就一言為定,我們抓到人,你們來交接人犯時,把剩下的獎金給我們。” 

 方一偉又說道:“那請這位兄弟給我出一張收條,我好有個憑據,回單位也好報銷這筆錢。” 

 對方也沒跟我們矯情,拿出紙筆刷刷,就寫了一張收條給我們,還特意蓋上了派出所的公章。 

 這件事半途我們也沒有多逗留,立即離開了這個派出所。因為我們生怕時間一拖長,到時候對方又說要吃飯什麼的,我們又平白無故的增加很多開銷。雖然錢是公家的,但是該省還是要省。最關鍵的我們的身體吃不消,他們這麼拼起酒來,我怕我們兩個都擋不住。 

 從這個派出所出來,方禕偉要追逃的對象基本都過了一遍。然後就追我帶的這份名單上的人,我按照名單上這些人的戶籍地,簡單的排了一下。我發現有一個人是在河南的,但是我們人已經在安徽了。於是我就打電話請示了方隊長,方隊長說既然已經到安徽了,那個人不追也罷,你抓緊把另外兩個人的追逃工作去完成,就好回來了。並且囑咐我路上注意安全,這次追逃工作本來就是以城郊派出所為主,我們中隊對我也沒抱多少希望。 

 方隊長的這個態度讓我壓力大減,其實剩下來這幾個逃犯,追與不追都無所謂了。我把方隊長囑咐我的事跟方一偉說了一下,他直呼領導開明,要是派出所絕對不會答應我們這麼搞。 

 剩下的事情我們做得很快,我們用一天的時間趕了兩個地方。我們甚至都沒有到犯罪嫌疑人的家裡去看一看,直接詢問了當地派出所,讓派出所的人代替我們去望了一下,就算完成任務了。我們在安徽的一個縣城裡住了一晚上,第2天就抓緊往回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