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林之火 作品

第169章 張冠李戴

 現在陳隊長又要上馬一個,這個案子無論如何必有一人是冤枉的,這樣被冤枉的那個人該如何善後才是趙局真正頭疼的大問題。 

 本來按照趙局的想法,公安部專家給出的頭號目標就算審不開,證據不足需要釋放。畢竟這是公安部專家的意見,他就算有責任,也不是主觀的責任,是完全有理由逃脫追責的。 

 但是我們自己排查的這個頭號嫌疑目標,萬一審查不開,那就真的是趙局自己的責任了。他想把這個鍋甩給任何人,他做為案件決策者,是逃不掉決策的責任的,而且一把手局長也不會替他來分擔這個責任。甚至有被其他覬覦他的政敵背刺的風險,可以說這件事情收益很小,但風險卻十分的大。 

 此時邵大的意見十分的關鍵,邵大對這件事情也是斟酌再三。他也不好下這個決心,畢竟他如果同意這個決策,趙局有可能把鍋全扣在他的頭上,萬一到時候案件出現反噬,這個責任有可能完全由他揹負。 

 可是陳隊長的意見也是言之鑿鑿,非常的有說服力。畢竟雖然是公安部專家的意見,畢竟邵大盯這個案子盯了一個月。整個案件的排查經過,他都是親身參與的,我們給出的頭號嫌疑目標也絕不是無的放矢。只是因為犯罪現場遭到了破壞,很多的證據難以從現場勘查來進行印證。從而才導致我們遲遲不敢下決心對案件進行重點突破,其實頭號嫌疑目標早就浮現在我們眼前,是趙局力排眾議才拖到讓公安部專家來幫我們下決心。 

 邵大也是老刑偵了,其經歷的大小案子也是多如牛毛。這個案子如果純粹是由邵大指揮,早就將我們排查出來的頭號嫌疑目標進行審查,哪還需要我們花費一個月的時間磨洋工,把案子拖得騎虎難下。 

 於是思慮了很長時間,邵大向趙局建議,在對既定部署實施之前,為了更好的協調指揮統一行動,他決定在行動之前開一個刑大黨委辦公會議,統一協調。 

 趙局也沒有理由反對,於是讓邵大連夜進行刑大黨委會議,抓緊行動,確保萬無一失。 

 邵大也不含糊,立即將幾個副大隊長,包括教導員都召集到刑大會議室。同時把陳隊長也帶上,列席刑大黨委辦公會議。 

 在辦公會議上主要討論要不要對我們排查出來的頭號犯罪嫌疑目標進行審查。陳隊長主要是對自己這個意見進行陳述。 

 經過了激烈的討論,形成了一個辦公會議會議紀要。每位參與討論的刑大黨委成員都在會議紀要上籤署了意見。 

 然後邵大要求我們中隊遞交對我們排查的頭號犯罪嫌疑人的拘留報告書。本來這個報告書只需要承辦人,中隊領導,法制審核員簽署意見,最後由局領導審核批准。但是這個人的拘留報告書。除了有承辦人中隊領導給出意見以外,在法制審核一塊特意由審案中隊隊長及我們邵大自己親自簽署了意見,然後再提交趙局審核批准。 

 也就是這個反常的舉動,邵大是代表刑大黨委挑起了濫用強制措施的責任。趙局看到了刑偵大隊黨委辦公會議的會議紀要,以及這麼一份邵大親自簽署意見的拘留報告書,知道自己的責任已經可以推乾淨了,於是就也審核同意了。 

 這樣邵大對審訊事項重新作了部署,從精銳的審訊力量裡面分出了一部分,去審訊我們自己排查出來的犯罪嫌疑目標。安排妥當後,立即投入審訊工作。 

 其實需要審訊的人我們早已經進行了控制,但審訊還是非常謹慎的開始了。邵大親自下場進行面對面的審訊,我們探組則根據犯罪嫌疑人的辯解進行查證。可以說是邊查邊審,由於這個犯罪嫌疑人前妻並不是我們的目標,因此他所說的很多活動軌跡都需要我們一一找人進行印證。 

 我們是聯山,山陽到處跑,反正從審訊開始我們探組就一直漂在外面。指揮部一有指令,我們就第一時間出發核實。所有派出所也是全力配合我們查找關係人,基本上我們到一地,我們需要走訪的人已經被派出所的人找到固定在一個地點了。核實清楚以後,我們第一時間向指揮部報告核實結果,他們耗精力,我們費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