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程若 作品

第13章 自陷網羅

 男士居然順口回答了上述幾個問題,說道:“平時他身體老多病了,這一天天的光買藥錢都負擔不起,不用說有幾個兒女,就是有一百個都不孝敬都白扯,老人也是活得遭罪,哎!造孽啊!”李珊不認為是自己的這一番誘敵深入起了作用,因為男性的生理、心理特點決定了他們不像有些女性那樣愛抱怨、愛找人傾訴,李珊更認為的是最近他的心理壓力太大了,此時李珊的問題剛好給他提供了一個情緒宣洩的出口,最重要的是今天他們走進了恆華集團的大樓,還受到了貴賓一般的待遇,他現在完全有理由認為交通肇事那件事今天他們拿到錢後、整個事件就結束了。畢竟法律也是那麼規定的,只有國家公訴機關既人民檢察院才是負責提起公訴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責任的法定機關,受害人一方在刑事案件中只能作為附帶民事案件原告參與庭審,縱使走到法院審理那一步最後也只能拿到賠償,賠償款什麼時候拿不是拿呢?越早越好! 

 說到受害者的相關情況,對面的所有人的情緒都變得很低落,此時李珊方可以確定對面的這一群人應該真的是受害人的家屬。鑑於今天蒐集到的信息已經足夠了、再多問的話也不會再有額外的收穫了、且容易功虧一簣,於是示意“王琳可以出場了”。 

 待王琳步入會議室後,果然如李珊他們所料,受害人一方今天來的主要目的就是索要高額賠償款,對於王琳來說高額賠償款和王澤能夠平安歸來,這兩個根本就不是一個等級的問題,於是雙方極速地達成了協議“一手交錢一手籤賠償諒解協議。”但王琳及李珊等人沒想到的是對方當場就要賠償款,是如此的著急。也可以理解,受害方擔心恆華集團實力過盛出爾反爾,畢竟錢還是揣在自己兜裡最牢靠。而王琳自然是樂意至極的,馬上取錢籤協議。 

 他們雙方的錢款兩清了、協議也簽了,算是雙贏。而李珊方也是不僅取得了合法途徑獲取的錄音錄像、還拿到了至關重要的刑事賠償諒解書。所以可以說是三贏。 

 於是劉律、李珊等人馬不停蹄回到律所準備變更強制措施的材料,而後趕到公安機關在只拿出刑事賠償諒解協議書時,公安機關的態度還是很強硬的,明確說明變更為取保候審的可能性不大,李珊等人一聽這話“不大”其實就是“沒戲”,不過也是在偵查階段如果一開始沒采取取保候審等強制措施後續變更的成功率並不高。 

 李珊等人原本打算把錄音留在法庭審理時播放,當作王澤一案的殺手鐧的。可是現實並不允許,於是又將錄音播放給公安聽,辦案人員聽完錄音後,要求拷貝一份承報局長,並告知二人可以回律所了,明天會電話通知局裡的最終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