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程若 作品

第36章 關於風險自擔

 李珊在俞樹林夫婦離開接待室後,思緒不禁飛回到之前在大學班級群裡的那次吐槽大會, 

 “我的天,朋友們,我今天接待一個當事人,簡直了,婚姻家庭糾紛,女方是申請執行人,孩子判給女方了,現在執行要孩子的撫養費,說實話我本身覺得這個女孩子挺可憐的,但是她天天不管什麼時間段就打電話啊,真是不讓人活啊,還天天嚷嚷著“沒想到法律這麼沒用!”我真就不好意思懟回去,什麼叫法律沒用?無論是原告還是被告都是具有同等的人權的啊,婚姻這麼大個事兒,當時腦袋一熱就嫁了,以前是父母包辦婚姻去埋怨父母沒給自己選好丈夫,現在是自由戀愛,人選錯了還成法律的過錯了?現在這個被執行人就是沒錢,法律怎麼還能替被執行人生出錢來嗎?”A同學義憤填膺地率先吐槽道。 

 果然此話一出,身為法學院同學的同學們現在都已經在法律的各個行業奮戰多年,幾乎每個人都遇到過這樣或那樣的奇葩事件,本身已經被各式各樣的奇葩給驚到了,此時看到有人率先發起吐槽,那一刻就像點燃了心中的熊熊烈火一般,一時之間激起了熱烈的吐槽接龍! 

 “可不是,我有一個民間借貸的當事人,欠款人沒錢還,天天就抓著我問怎麼還沒給要到錢,不是我就想你當時借錢的時候究竟是怎麼做的風險評估?怎麼現在知道著急了?又不是我借的錢,再著急能怎麼樣?現實就活生生地擺在那兒!”B同學深有同感道。 

 “要不說你們還是慫,我之間遇到一個委託人也是這樣的,自己做事不動腦,出事了就習慣找其他人毛病的委託人,我就直接問既然你都知道他這人不準成、不講信用,為什麼當時還要同意借錢給他呢?結果這個委託人的回答簡直驚掉了我的下巴,說什麼以為法律無所不能,自己要不回來的錢,fa院一定能給要回來!我當時真是想謝謝他!”C同學繼而說道。